深化2019年廣東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熱點問答(3)
2018-12-03 13:35:18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熱點十五:如何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管理?
答: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的不斷深入,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的項目科類較多,收費普遍較高,一些專業的招生計劃多,需單獨編設院校代碼進行招生。在實際錄取時,經常出現因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因此,《通知》進一步明確,除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外,對“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等與國(境)外教育機構開展辦學合作活動的項目,不再單獨編設院校代碼進行招生,以上項目與本校普通專業按院校代碼統一編排招生,招生計劃統籌使用。招生錄取時,省招生辦按院校科類招生計劃進行投檔,如院校整體生源充足,但“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生源不足時,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使用。招生院校不按規定進行專業間計劃調整的,剩余計劃不安排征集志愿,也不允許調往省外,遺留問題由有關院校負責解釋。錄到單獨編設院校代碼的招生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單獨編設院校代碼招生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