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歷史教案:《夏商制度與西周封建》教學設計
來源:3edu教育網 2018-11-15 17:09:34
1、中國早期(夏、商、西周)政治制度的特點:
①我國早期的公共權力是在原始社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有濃厚的血緣部族和宗法色彩,具有家國一體的特色
②神權和王權的結合,具有濃厚的專制色彩,但最高統治者尚未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
③早期的政治制度具有繼承性和發展性,最終形成了以宗法制為核心的政治體制體系。
2、分封制與內外服制度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相同點:①兩者都是對地方的管理制度;②都有王族活動區域——內服和王畿;③附屬國或諸侯國對王族都有一定的義務;④都保留著氏族部落的特征;⑤分封時內外服制度的繼承和發展。
不同點:①商王與附屬國首領未必有血緣關系,西周的諸侯主要是同姓親族。②西周對同姓諸侯的分封到達邊疆要地,擴大了周王的有效管轄范圍。③西周時期,被分封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義務更加明確。④周王不止是分封某人與某地域,而且還有全遷西某部落或在新占領土建立新的諸侯國⑤分封制下,貴族的等級觀念比商代更嚴,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
分封制是西周鞏固政權的重大政治措施,它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
分封各地,建立侯國,目的是“封邦建國,以屏宗周”;受封者則須對
周王盡各種義務,并受周王控制。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糅合在一起
的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制使周天子世代皆為
大宗,為所有諸侯國政治上的共主。宗法和政權實際合二為一。為維
系宗法分封制度,周公又制定了一套完整、嚴格的等級禮儀制度,作
為各級貴族必須遵從的生活準則,誰也不得逾越。分封制度、宗法制
度和禮樂制度,三者互為表里,緊密相連,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
4、西周國王與諸侯之間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諸侯建立諸侯國(土地、物資、武裝和人口等)
義務-諸侯要服從、要朝覲、要納貢、要出征
5、分封制的特點
1).分封的前提條件是周王室的強大。
2).分封的標準主要是以血緣關系為主。
3).分封導致地方建立了有實權的諸侯國
4).臣屬關系更明確,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更密切
5).層層分封而形成了嚴格的等級制度。
6、概念
1)內服
2)外服
3)分封制
4)宗法制
5)禮樂制度
6)大宗
7)小宗
8)世卿世祿制度
7、分封制的崩潰
在分封制下,諸侯在自己領地內有相對大的獨立性。諸侯掌握了封疆內的用人、行政、軍事、財政大權,使諸侯國的實力日益壯大。隨著諸侯國實力的日益壯大,王室的衰弱,分封制失去了原來的作用,其崩潰是必然的,。總之,分封制被破壞的根源在于,生產力的發展導致的經濟基礎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