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考招生規定出爐:將繼續自行組織命題
2018-04-19 15:55:14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17日發布《江蘇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高考時間為6月7日、8日、9日。
我省今年將繼續自行組織高考命題,模式為“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統考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各科分值為:語文160分,數學160分,外語120分,共440分。語文、數學分別另設附加題40分,文科類考生加試語文附加題;理科類考生加試數學附加題;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不加試附加題。文科類、理科類考生3門統考總分為480分,體育類、藝術類考生3門統考總分為440分。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錄取政策與去年相比,總體上保持穩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教育部授權省級招委會組織的省級統一考試和授權高校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試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體育類專業、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高職分類招考等類型招生考試均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上述類型招生考試中違規考生、高校、中學及有關工作人員,要按照上述法律法規及黨內法規從嚴查處。其中,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高校招生計劃分科類公布。其中,公布文科類、理科類分專業招生計劃時,由招生高校依據培養目標、生源情況等,自主確定對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及等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