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警示信息
2018-04-13 20:06:06重慶市教育考試院
近日,我院發現部分中學、社會機構或個人以志愿填報指導為名,通過混淆高校辦學性質、胡亂判斷錄取分數、發布虛假招生指導信息等方式,干擾學生自主填報志愿。為依法保護考生及家長合法權益,我院現發布如下警示信息:
一、2018年是我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的第一年,與以往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在考試科目及分值、志愿結構、投檔方式等各方面均存在較大的差別,在錄取結束前,各招生院校的錄取分數線根本無法預測。
二、市教育考試院將為考生了解、確認錄取結果提供查詢渠道,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知曉招生政策規定,不要相信違規承諾錄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考生和家長在錄取期間,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cqksy.cn)和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或市教育考試院、各區縣考試機構信訪咨詢電話等渠道查詢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成績和錄取狀態、錄取結果。
三、廣大考生和家長在參加2018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過程中,如遇到任何問題,均可向市教育考試院、各區縣考試機構和高校等專業機構咨詢。高中階段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替或干預考生自主填報高考志愿。
四、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精神,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將聯合工商、物價等部門,對中介機構收取高價填報志愿咨詢費等進行治理。
五、對2018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