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即將舉行
2018-04-13 19:55:39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將于4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舉行。在上海參加考試的考生共有300余人,本市共設1個考點,11個考場。考試具體時間、科目安排如下: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
1.考生可于4月15日(星期日)12:00后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網站(網址:http://www.ydyeducation.com)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
2.注意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要遲到。考前一天可去考點了解周邊環境和交通情況;考試當天提前出行,考前30分鐘考生進入考場。考生必須持本人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齊全方可參加考試。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3.按規定攜帶必須的考試用品,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或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計算器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的考生,開考后若發現,按考試作弊處理。
4.所有科目采取網上評卷方式,使用網評專用答題卡作答。答題卡涂點必須用2B鉛筆,其他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填寫。所有科目的作答必須書寫在規定的答題區域。凡因漏填、錯填答題卡或者字跡不清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希望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誠信考試。對在考試中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附:
考場規則
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計算器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必須用現行規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六、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題卡和《準考證》上做任何標記。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物品等,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