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可自行對師范生組織教師資格考試
2017-11-09 13:08:47澎湃新聞
教育部日前公布新規,對于符合條件的師范畢業生,高校可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工作。
澎湃新聞11月8日從教育部了解到,日前,教育部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標準分為三級,其中第二級定位于師范類專業教學質量合格標準認證,第三級定位于師范類專業教學質量卓越標準認證。通過第二級認證專業的師范畢業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通過第三級認證專業的師范畢業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工作。
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高等教育評估中心負責人介紹,《辦法》包括認證辦法和認證標準兩個部分。認證辦法由指導思想、認證理念、認證原則、認證體系、認證標準、認證對象及條件、認證組織實施、認證程序、認證結果使用、認證工作保障、爭議處理和認證紀律與監督12項構成。
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標準分為三級,覆蓋中學教育、小學教育、學前教育三類專業。第一級定位于師范類專業辦學基本要求監測,第二級定位于師范類專業教學質量合格標準認證,第三級定位于師范類專業教學質量卓越標準認證。
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高等教育評估中心負責人介紹,其中第一級為經教育部正式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本科專業和經教育部審批的普通高等學校國控教育類專科專業。第二、三級認證實行自愿申請。有三屆以上畢業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申請參加第二級認證;有六屆以上畢業生并通過第二級認證的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申請參加第三級認證。個別辦學歷史長、社會認可度高的師范類專業可直接申請參加第三級認證。
通過第二級認證專業的師范畢業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所在高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要求,建立以實習計劃、實習教案、聽課評課記錄、實習總結與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師范畢業生教育實習檔案袋,通過嚴格程序組織認定師范畢業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視同面試合格。
通過第三級認證專業的師范畢業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工作。所在高校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開設通識課程、學科專業課程(幼兒園分領域教育基礎課程)和教師教育課程等,師范畢業生按照學校師范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學規定課程并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視同筆試合格。所在高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要求,建立以實習計劃、實習教案、聽課評課記錄、實習總結與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師范生教育實習檔案袋,通過嚴格程序組織認定師范畢業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視同面試合格。
開展師范類專業認證工作不收取申請認證學校任何費用。教育部為師范類專業第一級監測和第三級認證工作的開展提供經費保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為本地區師范類專業第二級認證工作的開展提供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