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5 15:43:32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行為,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英文名稱:ChongqingThree Gorges Medical College
第四條 學校代碼:14008(國標碼)
第五條 辦學性質和層次:學校是教育部批準設置、重慶市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六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萬州區百安壩天星路366號
第七條 基本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839畝,校舍建筑面積4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總值9762.1萬元,藏書64.01萬冊。現有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11002人,教職工946人,其中專任教師598人,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69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條 學校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處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各省人口基數,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上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處將經教育部批復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2017年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基本原則及錄取規則
1、學校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基本原則錄取考生。
2、學校承認各省(市、區)招辦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3、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區),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采取“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檔后,不影響第一志愿考生的預錄取結果。2017年起浙江省實行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學校在浙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均為生物和化學。生源地為浙江省的進檔考生,錄取規則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4、進檔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中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及格,學校分項評價達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錄取;凡高中學校審查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對口高職類考生的專業綜合考試須合格及以上,方可被錄取。
5、對進檔考生的專業確定按考生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并結合該專業對身體健康條件的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檢索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如考生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專業錄取最低分,則在其所報第二專業志愿未滿的情況下,安排至該專業,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對投檔成績(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較綜合科目(或專業技能)、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和確定專業。
6、我校各專業不限應試外語語種,但所有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7、所有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鑒于行業用工限制,建議男生謹慎填報助產、醫學美容技術專業。
8、鑒于醫藥類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醫學類、護理類、藥學類、醫學技術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醫學和口腔醫學技術專業不招“左利手”(俗稱“左撇子”);考慮專業就業情況,護理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體檢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臨床醫學類、護理類、醫學檢驗技術和醫學影像技術專業要求四肢無殘疾。
9、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執行,如有爭議,由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議解決。
第十五條 錄取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十六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籍注冊為“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學生自負。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學校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7000元—7300元/年.生(具體收費標準隨各省招辦公布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情況一并公布);住宿費:1000元/年.生(均為6人間公寓)。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八條 獎貸助學金及貧困生資助: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符合條件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約占在校學生數的0.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約占在校學生數的3%)、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約占在校學生數的30%)。另,學校設立獎學金和助學金,全年總計投入300萬元。同時,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九條 學歷證書頒發: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sxyyc.net
招辦電話:023-58556866 023-58556868
招辦郵箱:sxyzzb14008@126.com
招辦地址:重慶市萬州區百安壩天星路366號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一樓
郵政編碼:404120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是學校一切招生行為的基本準則,在每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開展前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并最終以學校當年審議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