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0 11:41:43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辦學層次:專科
學制:三年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北路7666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高職)專業:
1、園林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3、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4、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5、焊接技術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6、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7、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8、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9、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0、動車組檢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1、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2、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3、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4、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5、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6、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7、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8、互聯網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19、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0、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1、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2、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3、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4、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5、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6、烹調工藝與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7、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8、室內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29、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30、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31、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九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報考我院考生健康狀況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錄取過程中,院校志愿,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錄不滿再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專業志愿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志愿錄取;兩名考生總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比較英語成績,其次比較數學成績,再次比較語文成績,最后比較綜合科成績,如各成績均相同,則由學院領導視客觀情況決定。未錄滿專業再按考生的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類推,直至錄取完所有專業。最后,如果個別專業還未錄滿,則從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錄取。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滿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csxy.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凱旋北路7666號
聯系電話:0431—82633888、82632888
聯系人:陳曉媛
第十五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