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旅游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0 11:31:10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高質量地做好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奢嶺街。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16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3800元。
專科專業: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導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證券與期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品牌代理經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6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我院實施“四位一體”的獎助體系:我院設有“獎、助、勤、緩”“四位一體”的獎勵和助學體系。同時,學院還設有一、二、三等獎學金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此外,學院還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和緩交學費等助困措施。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二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三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地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長的考生。
專業錄取:按“專業清”原則錄取。
優先級別,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語文、外語、理綜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美術類錄取原則:考生需參加各省組織的省統考考試,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和取得所在省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的前提下方可報考我校,錄取時優先尊重各省藝術類投檔辦法與成績核算意見,若無明確指示性文件則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
優先級別,藝術類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語文、外語、理綜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tourcollege.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雙陽區奢嶺高校文化園區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郵編:130607)
聯系電話:(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聯系人:冷老師、仇老師、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