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7-01-06 13:45:55上海外國語大學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選拔培養優秀外語人才,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需要,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2017年上海外國語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繼續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對象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向我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本科專業:英語、英語(教育)、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日語、波斯語、朝鮮語、印度尼西亞語、印地語、泰語、葡萄牙語、希臘語、意大利語、德語(經濟學)、西班牙語(企業管理)。俄語、德語、德語(經濟學)、法語、西班牙語、西班牙語(企業管理)、日語專業限招相應語種和英語考生,其他外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
卓越學院實驗班:多語種高級翻譯實驗班、多語種國別區域實驗班、多語種國際組織人才實驗班。卓越學院實驗班不限報考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需通過英語口語加試。多語種高級翻譯實驗班從錄取在非英語類、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保送生中擇優選拔,多語種國別區域實驗班及多語種國際組織人才實驗班從錄取在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保送生中擇優選拔。
學費標準:5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德語(經濟學)、西班牙語(企業管理)15000元/學年;超過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按我校學分制實施辦法另行收取。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獲得中學推薦的考生登錄上外招生網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報名信息。
2、網上繳費: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繳付報名考試費117元/人(收費目錄:滬財預[2016]44號,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根據網上繳費特點,收費工作結束后,無論何種原因沒來參加考試的,我校不予退費。
3、打印報名表:繳費完成后打印報名表,系統將同時自動打印中學推薦表(A4紙空表1頁),由中學負責老師在推薦表上填寫考生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及推薦意見等,并加蓋公章。
4、撰寫個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本人的成長經歷、學習能力、愛好特長、性格特點、未來規劃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5、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并按保送生報名表、中學推薦表、個人申請報告、獲獎證書復印件(需中學核實蓋章)的順序裝訂成冊,交所在中學統一郵寄(建議使用EMS)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我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審核考生報考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2、綜合考核:2017年1月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考核科目:語文筆試、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卓越學院需加考英語口試(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考核總成績)。
3、錄取原則:我校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范圍內,依據考生綜合考核總成績,結合外語教學實際,分考試語種、按男女生分別擇優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
卓越學院錄取原則:我校在相應專業已錄取的保送生中,根據考生所填卓越學院實驗班志愿,依據綜合考核總成績擇優錄取(非英語語種考生需通過英語口語加試)。
4、錄取辦法:保送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對擬錄取保送生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錄取手續。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錄取,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65422784,電子郵箱:jiwei@shisu.edu.cn。
六、聯系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咨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眾號: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網: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調整保送生相關政策,我校將按最新政策執行。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