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招生簡章
2017-01-06 13:16:32平涼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錄取規則
1、在第一學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愿不滿的情況下,不拒絕非第一學校志愿和服從調劑考生,實行并列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檔原則錄取。
2、我校個別專業對考生單科成績均有要求,單科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控制線的出檔考生,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如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外語成績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我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4、對口中職生錄取嚴格按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5、單獨招生錄取嚴格按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6、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7、甘肅醫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除“意見”中規定的六類疾病不予錄取外,特別需要提出的是,我校各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獎、助學金政策
學院有一套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助學金分為國家助學金、學院助學金和社會類獎(助)學(基)金等。
收費標準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嚴格執行甘肅省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院將按照甘肅省發改委最新批準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