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6年招生工作規定出臺 三類人群可加分
2016-04-29 10:24:58中國新聞網
記者28日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出臺,記者發現,今年有三類人群可獲得高考加分,分別是: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以及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等。
今年,廣東省將第二批本科A類和B類院校合并為第二批本科,因此整體錄取批次變為了5批: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A類、第三批專科B類。其中,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志愿數均設置為第一志愿組7個、第二志愿組4個。
在投檔模式上,普通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繼續實行平行志愿,其他批次暫不實行平行志愿。在錄取安排上,藝術類、體育類錄取批次與本批次(本校)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同批次進行。藝術類考生報考同一批次院校時,可單獨選擇填報藝術院校(專業)志愿或普通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又報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
通知強調,嚴格控制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嚴格加分資格審查。2016年廣東省可獲得加分資格的考生包括:烈士子女報考本專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等,報考本?聘咝,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整體錄取工作預計將于7月7日開始。(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