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出爐
2014-12-02 10:20:51九江日報
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已經出爐。全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將于2014年12月7日在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指 定考點進行;全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考試將于2014年12月7日∽18日統一集中在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楓林校區)進行。
根據規定,凡準備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應首先選報文史、理工類,再兼報藝術類專業種類。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 專業招生,繼續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省內各高校不得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分為四大類別:1.美術與設計學 類;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 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空中乘務)]。藝術類各專業考試科目、范圍、分值、評分細則分別按《江西省2015年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 綱》和《江西省2015年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執行;考試大綱將在《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版》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上公布。
規定明確,凡是擬報高校的專業屬于省統考四大類別涉及的專業范圍內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必須參加省統考。高考網上報名時只選報院校 “藝術類特殊專業”的考生,可以不參加省統考,而是直接參加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省統考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才能參加外省高校組織的相應專業的考試。報考 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文化統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參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統考),文化考試在各縣(區)文兼藝、體或理兼藝、體考 場集中進行。單報本科兼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單報高職(專科)兼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 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本科兼報高職(專科)兼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三 校生”藝術類考生,本專科文化考試科目相同,為語文、數學、英語和計算機。所有文史、理工兼報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時,文化課使用本 科必考科目的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參加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文化課使用高職(專科)必考科目的成績[語文、數學、外 語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在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后,江西省將分別按照當年省屬高校和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獨立學院 (三本)、“三校生”本科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三本)和“三校生”本科藝術類專業合格考生人數,以此劃定專業合格線;報考外省高校藝 術類本科相應專業資格線劃定為: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總分180分,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等專業總分100分,舞蹈學類專業總分90分。專科(含“三校 生”)層次專業合格線,執行報考外省院校藝術類本科相應專業資格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和外省高校設點考試都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統考和校考過程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或工作人員, 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沒有兼報藝術類專業的文史、理工 類、“三校生”考生,不具備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資格;兼報了藝術類專業但未獲得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文史、理工類、“三校生”考生,不具備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資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