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被下藥 危害不在藥害而在投藥之害
2016-03-09 09:53:27紅網
3月5日以來,黃山市田家炳實驗中學一名高三女生先后在“百度貼吧”和“新浪微博”發表帖文,稱自己在學校被3名同班男同學“下藥”,引起廣泛關注,引發網絡熱議。(3月8日黃山市教育局微博)
黃山市田家炳實驗中學一高三女生被人投藥之事,經過當事人多渠道反映和網絡曝光,已引起廣泛關注,在網上輿論一片嘩然的情況下,黃山市教育局才最終做出正式回應。這種回應,對于保護涉事女生權益有沒有幫助,對于涉事男生有沒有真正的責任追究,這件事背后所暴露出來的校園霸凌滋生的土壤有多深,令人生疑,而相關方面處理此事的峰回路轉,也著實令人擔憂不已。
據相關網貼曝光,女生被下“春藥”。不管藥效如何,女生的人格尊嚴已經實實在在的被侵害了。不管涉事女生的性取向如何,她都有不被侵犯和戲謔的權利。而涉事男生,則找不到任何一條理由下藥給女生。女生不是證明春藥是否有藥效的“小白鼠”,男生也不是醫生或藥劑師。而擔負人身保護責任的學校,有一定的義務保護在校讀書的學生人身權益不被侵害。
事件發生后,相關方面三緘其口,公安部門甚至不讓接聽外地的電話。事件也以涉事女生接受男生道歉暫告一段落。但是,這種妥協,卻掩藏著女生的泣血般的痛苦,還有被無情踐踏的權益。學校不是為女生權益伸張,而是為男生張目,甚至還預祝這些男生高考順利,實則是息事寧人,是對涉事女生權益的再次侵害。
倘若這次投藥行為,被證實是藥效十足的結果,涉事女生遭受的侵害可能會更嚴重,除了遭受精神上的侵害,還會遭受身體、生理上的侵害。校方怎能擔當得起這個“不測”的后果呢?并且,事實是否真的如校方所說,所投藥物不具藥效,還是一個未知數。當校方怕惹火上身,自然愿意“制造”出所投藥物無效的定論,但這種定論經得起事實的檢驗嗎?
進一步探析,這些“春藥”又怎應該到了學生的手里面?顯然,既暴露出成人用藥的監管不嚴的尷尬,也暴露出學校對學生管理嚴重失職的事實。當學校主動站出來,為涉事男生減輕“罪責”,實則把校方的職責和男生的暴戾捆綁在一條線上,更加暴露無遺。
男生下給女生的“春藥”,可能只會侵害女生一次。但這件事所產生的惡劣影響,包括學校對涉事男生的態度,處理事件的方式方法,以及相關部門的遮遮掩掩、息事寧人,則可能進一步加劇涉事男生的無知與囂張。
學校霸凌事件的發生,不是單純因為學生的無知,不是因為簡單的小沖突、小糾紛,而是因為學校監管不到位、處理過程中大事化小等的利己所致。再加上制度的扭曲和缺失,當分數依然占據首位,當學校把息事寧人作為處理類似事件處理準則,誘發下一次校園霸凌的種子,已然開始埋在土壤里。
藥之害雖大,但大不過投藥之害,更大不過相關方面處理學生投藥事實的態度和方式之害。處理方式的公正嚴謹與否,態度端正與否,將直接影響事件的危害張力,也將被定在校園霸凌事件的紅黑榜上供世人評說。文/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