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西高考加分公示要“過三關”
2015-05-11 11:55:43央廣網江西分網
江西省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對今年高考加分考生進行逐級審核,在學校、媒體和教育網站進行層層公示。
對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經審核后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層層公示。在中學就讀的考生由中學在校內公示,社會考生由縣(區)招考辦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中學將經公示名單交縣(區)招考辦統一上報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享受政策優惠。江西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對縣(區)招考辦所報優惠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隨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對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所報優惠政策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審查合格后,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將全省加分投檔考生名單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上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如被舉報,經核實后將取消其加分投檔資格并嚴肅處理;公示期滿后,如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當年參加普通高校錄取資格;考生已被錄取或入學的,如有舉報并查實的,由錄取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