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加分公示信息將保留至年底
2010-03-29 10:05:17北京日報
今年起,所有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必須向地方招生考試機構申報加分項目。加分考生的公示信息必須保留至年底,弄虛作假者將受到嚴懲。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今年高招工作規定,與以往著重強調“考試誠信”不同,今年各校還需對考生加強報名、填報志愿、錄取等各階段的誠信教育,考生在申請報名、提交相關材料時都須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
今年起,所有擬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必須申報加分項目。各省除對申報考生及其項目進行公示外,還將會同公安、民族事務等部門聯合審查考生戶籍、民族等特征信息,并采取有效技術手段對已報名的全體考生信息進行認定、核查,多級公示獲獎學生的信息及事跡材料,接受社會監督。
如果考生在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違規,在加分項目中弄虛作假將受到嚴懲,違規事實將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影響考生錄取、就業以及再度高考;弄虛作假騙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何時查實何時處理,不僅取消當年高考的報名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并退回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