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014-10-28 19:01:2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一、成人高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學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分為專科起點本科(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本科(簡稱高起本)和專科(高職)三種,學習形式以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或函授為主, 兼有全日制脫產。其中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兩年半,高起本五年,專科兩年半;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兩年,高起本四年,專科兩年。
二、招生計劃
200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計劃的編制、登陸帳戶、登錄密碼、審核、調整等工作繼續統一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編制系統”網上進行。各成人高校必 須使用該“系統”在網上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招生的分專業計劃),并按隸屬關系和有關規定將今年的招生計劃報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審核批 準,正式納入國家和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計劃。
堅持面向在職從業人員服務的特點,加大成人高等教育結構調整力度。根據教育部規定,從 2008年起普通高等學校停止招收成人脫產班,成人高等學校招收成人脫產班的規模要根據具體行業需求合理確定,嚴格控制并逐步減少脫產規模。各成人高校要 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克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傾向,按照建設學習型社會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的要求,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的特點。
成人高校在我省舉辦函授教育,須按規定履行函授站報省教育廳登記備案手續。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 10號)文件要求,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 外語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學校外,一般不安排函授招生計劃。業余學習形式計劃只能在學校所在地安排。
省教育考試院于報名前,通過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網址www.zjzs.net)統一向社會公布各成人高校分專業招生生源計劃。未經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成人高校和專業不得招生;未經批準,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或減計劃招生。
三、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三)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報考高起本或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五)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考生,需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 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考生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四、網上報名和填報志愿
(一)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分為網上信息輸入和現場信息確認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8月16日至8月30日,考生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網址www.zjzs.net), 按規定輸入個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階段現場信息確認,時間為9月7日-11日;考生持本人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到自己選定的報名確認點,辦 理報名資格審查、交費、攝像和信息確認手續。報考專升本和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須到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設立的報名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手續。
(二)按要求填報志愿。報考專升本、高起本和專科考生可分別填報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兼報相同科類的專科,藝術、體 育類考生可兼報相應的文、理科,但考生不得跨類兼報在同一批次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在現場信息確認之前,考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對志愿進行修改,現場信息一經 確認,不得更改。
對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統一向社會公布,未錄取的上線考生可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網址www.zjzs.net),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網上補報志愿。補報志愿不再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為保證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考生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報名號和密碼。
(三)符合免試或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須交驗有關原始證件、復印件和單位證明,并填寫免試、照顧加分考生登記表,逾期不再辦理。
(四)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繳納成人高校報考費用。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浙價費〔2005〕222號文件規定執行,每考生報考費110元。
我省原則上只接納本省戶口的考生報名和參加考試。外省戶籍考生確需在我省報考,須憑暫住證或在我省工作的單位證明或有關固定居住證明。允許在省內跨市縣報考。
五、考試
(一)考試科目
1.高起本
理科(含理科藝術、體育):語文、數學(理)、外語、物理化學綜合。
文科(含文科藝術、體育):語文、數學(文)、外語、歷史地理綜合。
2.專科
理科(含理科藝術、體育)、醫學類、中醫藥類:語文、數學(理)、外語。
文科(含文科藝術、體育)、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監獄管理、勞教管理專業,公安類院校各專業:語文、數學(文)、外語。
3.專升本
(1)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中醫、中藥學類: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工學、理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除外):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學、管理學、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中藥學類除外):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中醫學類、藥學類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專升本招生專業統一考試科目對照表仍按教育部教學〔2007〕6號文件規定執行。
統 考科目由教育部根據《關于頒布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統考科目復習考試大綱的通知》(教學司〔2008〕2號文件)要求命題。高起本、專科及 專升本外語考試科目分為英語、俄語、日語三個語種,考生可根據報考院校的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其中專升本的日語、俄語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須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進行專業加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確定。專業加試須在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信息中注明, 同時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專業加試的命題和考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課合格考生名單須于文化課統考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高起本和專科的藝 術類考生需參加數學考試,但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成人高校錄取時參考。
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和專科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考試時間
2008年全國成人高校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11日和12日。考試日期和時間安排如下:
1.高起本、專科
時間 10月11日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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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語文 外語
14:30-16:30 數學(文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數學(理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2.專升本
時間 10月11日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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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語文
藝術概論
高等數學(一)
09:00--11:30 政治 高等數學(二)
民法
教育理論
生態學基礎
醫學綜合
(考生根據報考的專業考一門)
14:30--17:00 外語
(三)考試組織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2008年我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有關考務管理規定組織考試工作。
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所有科目(少數語種考試除外)均實施網上閱卷。考試成績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六、錄取
(一)各類各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專升本分類別、按招生計劃的適當比例、兼顧生源情況劃定。高起本按全省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劃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專科在保證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規模劃定。
高起本、專科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專科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 70%劃定。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專科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和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同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外語、外經、外貿專業的外語單科成績要求,由成人高校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二)錄取工作實行“成人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及計劃情況投放電子檔案。成人高校在符合報考條 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對成人高 校在錄取過程中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的情況進行監督。
(三)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時間在11月底至12月5日,分三批進行。第一批:專升本及高起本專業;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職學院)及教育學院的專科專業;第三批:其它院校的專科專業。
(四)投檔照顧政策及錄取
1.“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加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1)設區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8)年滿25周歲(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士兵退役證》,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加分不得累計。
對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在上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最大幅度不超過20分。
為鼓勵和支持在職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提高學歷層次,報考專升本的考生,成績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原則上均予以錄取。
為進一步推進職業教育改革,我省將選擇有關高職院校擴大校企緊密合作的“雙元制”成人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試點范圍,為企業培養高技能緊缺人才,具體招生辦法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2008年試點工作方案執行。
(五)錄取審核。成人高校在我省錄取的新生名單,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蓋章,各成人高校按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的本年度錄取新生名單寄發錄取通知書。
各成人高校錄取時要按我省有關規定,及時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電子檔案制作費。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需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專升本的新生還需持文憑原件,符合照顧政策錄取的新生還需持有關證明原件。新生入學后,成人高校 應對已經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做好對新生身份及報考資格、照片等方面的復查工作。 對每個新生要有復查記錄,對專升本的新生還要重新審驗文憑原件,并與信息記錄核對。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成人高校應 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于2009年3月底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對違反規定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學籍,并對責任者給予嚴肅處理。
本《實施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