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醫科大學2014年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2014-05-06 16:47:07廣西醫科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醫科大學,部標代碼為10598,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三條 廣西醫科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大學。培養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職(專科)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層次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校址為南寧市雙擁路22號,郵編530021。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是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事項。
第六條 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 廣西醫科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工作機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貫徹“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九條 對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已投檔的考生,學校采用分數優先原則,結合其所報專業志愿分配專業。“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在征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和人數,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對執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已投檔的考生,學校采用分數優先原則,結合其所報專業志愿分配專業。在第一學校志愿不滿的條件下,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
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被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與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并計入總分。
第十一條 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投檔。
第十二條 學校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僅招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報考醫藥類專業的考生無色盲、色弱。同時從學生就業、工作崗位的特殊性考慮,對報考我校醫藥類專業考生的身體狀況提出以下規定:
(一)肢體殘疾、行動不便以及面部有明顯缺陷的考生慎報我校各醫藥類專業。
(二)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我校不予以錄取。
(三)口腔醫學專業不錄取“左利手”考生;
(四)護理學(本科)、護理(高職)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166cm(含)以上。
對體檢不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我校概不錄取;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招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生源不足時,學校將減少錄取計劃。凡專業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四、五年制專業志愿的正常錄取。
第十五條 臨床醫學專業(全科醫學方向)為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此項目面向廣西招生,單設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錄取結束后,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在征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計劃的招生人數,進行“征求志愿”錄取。并按補征的考生志愿及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直至完成計劃。此項目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地生源。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我校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
第十六條 學校臨床醫學專業貧困地區專項計劃面向我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招收學生,安排在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批錄取,執行本科第一批次資格線。
第十七條 學校同時招收免費民族預科生和普通民族預科生。
免費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招收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考生:(一)應屆高中畢業生;(二)農業戶口;(三)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的少數民族。這部分考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A類批次錄取,可享受減免學費的優惠政策。
普通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所有少數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B類批次錄取,考生入學后根據規定按學年收取學費。
被錄取的預科生到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學習期滿,考核合格者將依據相關規定,分配到我校各本科專業(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除外)學習。
第十八條 學校各專業新生均按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后原則上不再進行專業調整。如確有轉專業需求的,按《廣西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九條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和我校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通報。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合作辦學與校際交流項目
第二十一條 校際交流2+2項目
(一)經有關部門批準,我校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開展校際交流項目。校際交流采取“2+2”培養模式,招生專業為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學)專業,學生達到相關要求,可獲得我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學位(學士)證書。
(二)完成廣西醫科大學兩年學習后,雅思IELTS成績或托福TOFEL成績達到美方院校當年要求的入學成績的學生,可直接進入美方繼續第三年課程學習。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績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學先補習英語,成績合格后進入第三年的課程學習。
(三)如因個人原因學生未能在第三年赴美學習,可選擇在廣西醫科大學修完第三和第四年的全部課程,轉專業的范圍是以二本分數線錄取的部分四年制專業,具體要求詳見“2+2”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合作辦學3+1項目
(一)經有關部門批準,我校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辦學。合作辦學采取“3+1”培養模式,招生專業為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社會醫療保障方向),學生達到相關要求,可獲得我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學位(學士)證書.
(二)完成廣西醫科大學三年學習后,雅思IELTS成績或托福TOFEL成績達到美方院校當年要求的入學成績的學生,可直接進入美方繼續第四年課程學習。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績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學先補習英語,成績合格后進入第四年的課程學習。
(三)如因個人原因學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學習,可選擇在廣西醫科大學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課程,轉專業的范圍是以二本分數線錄取的部分四年制專業,具體要求詳見“3+1”學籍管理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錄取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向考生公布,同時在我校招生就業網公布。
第二十四條 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七年制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廣西醫科大學相關文件要求,成績合格者,頒發廣西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研究生畢業證書。達到廣西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廣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本科生學習期滿,達到廣西醫科大學相關文件要求,成績合格者,頒發廣西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廣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廣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專科)學習期滿,達到廣西醫科大學相關文件要求,成績合格者,頒發廣西醫科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學生畢業后,符合條件者,還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當年文件規定,按比例選拔升入我校相關“專升本”專業。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頒布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概況、專業介紹和獎、貸、助學金政策以及學費、住宿收費標準、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請訪問我校招生就業網。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地址:廣西南寧市雙擁路22號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530021
電話:0771-5359031;5359030(含傳真)
網址:http://www.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由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