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醫學院2014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14-05-04 13:49:51濟寧醫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寧醫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濟寧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五條 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濟寧醫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濟寧醫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學校簡介
第七條 學校全稱:濟寧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3。
第八條 學校校址:
濟寧校區:山東省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6號,郵編:272067。
日照校區:山東省日照市學苑路669號,郵編:276826。
第九條 辦學體制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舉辦專科教育。
第十一條 學校概況:濟寧醫學院是山東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創建于1952年,占地總面積1244226.22平方米,現有濟寧和日照兩個校區,建筑面積674144.55平方米。學校固定資產總值10.05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9億元,館藏圖書總量為124余萬冊。學校有11所附屬醫院,150余個實踐教學基地。2008年4月學校以“優秀”成績順利通過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學校有在職教工1075人,其中專任教師875人,教授、副教授328人,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567人,聘有兼職教授446人。教師隊伍中,有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優秀教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中青年突出貢獻專家、泰山學者海外特聘專家等50余名。
學校面向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學校有16個教學單位:基礎學院、臨床學院、公共衛生學院、精神衛生學院、護理學院、法醫學與醫學檢驗學院、藥學院、信息工程學院、管理學院、口腔醫學系、醫學影像學系、生物科學系、外語系、社會科學部、繼續教育學院等。開設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康復治療學、法醫學、預防醫學、食品質量與安全、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口腔醫學、醫學影像技術、應用心理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藥學、中藥學、藥物制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英語等33個本科專業。學校已形成以醫學教育為主體,涵蓋醫、理、工、管、文五個學科門類,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協調發展的多層次辦學格局。
學校設有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學校的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為國家級特色專業;臨床醫學、護理學、藥學、醫學檢驗、藥物制劑等為省級特色專業。醫學免疫學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醫學檢驗基礎課程群和護理學專業急危重癥課程群被評為省級精品課程群,共有17省級精品課程。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神經病學、免疫學、心血管疾病研究診療中心、神經內科學為山東省重點學科。學校現有行為醫學、神經生物學、心臟疾病診療、職業衛生與環境醫學等省級重點實驗室和行為與健康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立國際合作實驗室、校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12個;有山東省行為醫學研究所、神經生物學研究所、腫瘤病理研究所等28個研究機構和一個山東高校司法鑒定中心。
近年來,學校共承擔各級各類課題500余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省科技攻關課題、國家科技部“十一五”支撐計劃、973、863項目子課題、國際合作項目百余項。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000余篇。
中華醫學會行為醫學分會和山東省行為醫學專業委員會掛靠我校,學校主辦的《中華行為醫學與腦科學雜志》、《中華診斷學電子雜志》和《濟寧醫學院學報》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學校十分重視對外交流與合作,長期以來我校與美國麻省醫藥學院、瑞典卡羅林斯卡醫學院、臺灣慈濟大學醫學院等10多所國家和地區的高等學校、醫院和科研單位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在教學、科研、醫療、師資培養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和交流。2011年,學校與美國孟菲斯大學合作舉辦護理專業教育國際合作項目。
近年來,普通本專科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2%以上。
學校已連續27年被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連續30年被濟寧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級文明單位”,近年來,先后被授予山東省“省級文明校園”、“山東省德育工作優秀高校”、“山東省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先進單位”。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濟寧醫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十三條 考生必須符合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如復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學生的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的責任。
第十四條 英語和護理學(中美合作辦學)專業只限英語語種,無口試要求,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入學后原則上須改學英語。
第十五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錄取批次
第十六條 我校在山東省外的招生計劃,均為本科計劃,錄取的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在山東省內的本科招生計劃列本科二批,專科招生計劃列專科(高職)批。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八條 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依次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及調劑志愿考生。
第十九條 在同一學校志愿內,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按兩種方式進行分配:生源地為山東省內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專業安排,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將優先得到滿足。生源地為山東省外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專業分配,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同一專業志愿內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安排專業。以上兩種專業志愿分配方式中,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若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綜合考慮其高考成績、專業取向、體檢等情況,安排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
第二十條 在分數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以及在文、體特長等方面綜合素質好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有關加分、降分投檔考生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錄取結果可登陸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學校通過錄取通知書形式通知考生。
第八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三條 學校名稱:濟寧醫學院。
第二十四條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例者可授予學士學位;普通專科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普通本科畢業生均具有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六條 新生持濟寧醫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當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經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按時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九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三十條 根椐山東省人民政府有關大中專院校收費及提取相關費用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對學生實行“獎學金、貸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及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多種形式助學制度。
第三十一條 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6號
郵政編碼:272067
招生電話:0537-3616888
E-mail:zsb0537@163.com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三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濟寧醫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注: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