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新調整
2013-09-29 00:27:20中國網
近日教育部發布新規定,對體育特長生加分做了新的調整,要求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
對于仍然保留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的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中學普及程度高、鍛煉效果好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各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還可根據本地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情況,在上述運動項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過2個強身健體項目,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申請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資格的學生,須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特長情況說明與推薦材料(相關信息應提前在所在中學公示),以及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及相關參賽證明材料(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集體項目運動員還須提供上場時間證明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體育部門對申請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須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布,通過測試達標者須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其所在中學指定地點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教育部將制訂部分運動項目的省級統一測試標準。測試標準及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的具體名稱,另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