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7 16:21:25河北建筑工程學院
1、學校全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校部委碼:10084
2、校址(含校區名稱):河北省張家口市高新區朝陽西大街13號(朝陽校區)
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建國路33號(建國校區)
3、辦學性質:河北省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歷證書頒發:依據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廳及學校有關政策和規定,頒發“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本、專科”學歷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6、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采用“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體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各專業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4)身體健康要求:建筑學、城市規劃和工業設計三個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5)錄取具體方式:
A、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對于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最低為2B,必測科目等級最低為4C。
B、我校設有專業志愿級差:其中第一專業志愿和第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5分,第二專業志愿和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3分,第三專業志愿和第四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2分,其余各級專業志愿不再設級差。無院校志愿級差。
C、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D、某些專業加試要求:建筑學、城鄉規劃和工業設計專業已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基礎測試,測試不合格的進行專業調整。
E、對于加分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檔分數錄取。
F、環境設計專業錄取原則:招收美術類文理科考生。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即河北省聯考成績)都達到河北省美術類本科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照總分(總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
7、獎勵: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企業獎學金(如阿特拉斯·科普柯獎學金、秦皇島市政集團獎學金、東南地產勵志獎學金等),按學生在校期間綜合測評情況每年評選一次,獎學金最高額達每年8000元。
8、對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貸款,同時學校還為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企業獎學金、勤工助學金以及助學貸款等各種幫助,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9、學費及住宿費標準:環境設計專業學費6000元/年,其它本科專業學費3500元/年,專科專業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10、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313-41876864187683(2)傳真:0313-4187683
(3)E-mail地址:xsczsb@126.com(4)招生就業信息網:zsjy.hebiace.edu.cn
(5)官方微博:http://t.qq.com/hebiace(6)招生咨詢QQ群:81941516,12217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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