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6 14:26:50河北北方學院
一、學校名稱:河北北方學院
二、辦學類型: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三、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四、辦學層次及招生范圍:留學生、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面向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五、學校國標代碼:10092
六、辦學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
七、學歷、學位證書發放:學生學業期滿,考試、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河北北方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歷證書,國家承認學歷。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河北北方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收費標準:
本科學費:3500元/年·生,熱門專業45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
專科學費:師范類專業3500元/年·生,非師范類專業50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
住宿費:西校區600--800元/生·年,東校區600--800元/生·年,南校區500元/生·年。
九、招生計劃:
2013年我校共招5530人,其中本科3850人,專科1680人。招生專業:本科55個,專科38個。面向23個省(市)招生,分省(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說明見各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1、在河北省實行一個學校兩個代號招生,兩個代號是根據學科群把招生專業分成兩類,即醫藥類和綜合類,每類設置一個代號。
2、電子信息類(本科)按大類招生,包括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四個專業。學生入學一年后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社會需求、個人意愿及學習成績進行專業分流。
十、錄取原則:
1.執行教育部規定“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的相關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標準。
2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3.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是:專業志愿優先,同專業志愿分數優先。即:將投檔的考生按志愿進行排隊,優先處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專業志愿1,然后專業志愿2,依次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同一代號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
4.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法醫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習慣左手做事(學名左利手,熟稱左撇子)考生。
6.非外語類專業,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7.報考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河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聯合測試,錄取原則是: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河北省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8、報考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績須達到河北省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且專業成績合格,按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9、對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檔照顧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十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學生入學一學期后,學習成績優秀、具有所學專業特長的學生有轉專業的機會。
十三、新生入學及其它: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其它未盡事宜,均按最新國家、省(市)招生政策執行。
招生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河北北方學院招生辦
咨詢電話:0313—4029182、4029183、4029185、4029181
郵政編碼:075000
網址:www.hebeinu.edu.cn
E-mail:hebeibeifang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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