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2)
2013-05-17 16:20:16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專業考生須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考、統考合格成績或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再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二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四條之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原則擇優錄取。如果各省招辦對藝術類錄取另有規定的執行省級招辦規定。
第十四條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2、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級的個數,如A等級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級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五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我院各專業公共外語課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除石油工程技術專業和石油與天然氣地質勘探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外,其他專業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2013年我院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3年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我院設有覆蓋面達30%的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學院設有餐飲服務、環衛保潔等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四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3年我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我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以前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22)25966613、25924477
傳真電話:(022)25966613
咨詢地點: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錄取結果查詢網址:http://www.tjeti.com/lqcx
學院網址:http://www.tjeti.com
E-MAIL:zs_eti.@163.com
郵編:300280
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幸福路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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