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醫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0 17:02:23新鄉醫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陽光工程”,認真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新鄉醫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三條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新鄉醫學院,國標代碼10472。
第五條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舉辦,以醫學為主,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法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條學校位于太行山麓、黃河之濱的牧野名城-河南省新鄉市,占地面積1731畝,建筑面積76萬平方米。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設施齊全,實驗設備先進,校園環境優美,具有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七條學校文化底蘊深厚,歷史悠久,其淵源可追溯到1896年英國基督教牧師勞海德在古城衛輝開辦的教會醫院。1982年,學校升格為本科院校。1998年6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06年,順利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獲得優秀。2010年,榮獲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2012年,榮獲“河南最具就業競爭力示范院校”稱號,并獲得第三屆全國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華中賽區一等獎和國家三等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招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執法監督領導小組,分別負責全校的招生錄取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九條新鄉醫學院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國際教育學院負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核準的2013年新鄉醫學院招生專業名稱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進行招生。
第十一條學校2013年面向全國28個省(區、市)招收各類學生3560人,詳見《新鄉醫學院2013年招生計劃表》。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對于進檔考生,一般先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按其所報專業志愿先后順序,按分數級差安排專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地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無加試要求,對加降分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處理。
第十五條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國家相關規定,不招收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和“不宜就讀專業”疾病的考生。
第十六條保送生錄取按《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結束后,學校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文史類專業學費34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學費3700元/生·年,醫學類專業學費45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費14000元/生·年,本科國際通識教育類專業學費16000元/生·年。
第十九條住宿費根據國家審批標準和宿舍條件按600~1000元/生·年收取。
第七章 學生資助及其他
第二十條學校提供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2000元/生·年)及校內獎學金等項目,同時為家庭困難的新生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資助項目。
第二十一條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讀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新鄉醫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新鄉醫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行為。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后生效,解釋權歸新鄉醫學院教務處。
聯系單位:新鄉醫學院教務處
聯系地址: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金穗大道601號
郵政編碼:453003
電話:0373-3029485,3029247,3029248傳真:0373-303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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