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高考考試說明:語文
2013-03-21 16:59:07中學學科網
湖北省2013年高考考試說明:語文
Ⅰ.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合格的高中畢業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Ⅱ.命題指導思想
命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課程標準實驗版)》和本考試說明為依據,確保考試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命題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理念,反映語文學科新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反映我省高中語文教學實際和高考改革趨勢,考查考生的語文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以及考生的語文應用能力、審美能力、探究能力,促進學生語文素養的全面發展和提高。命題應有利于高校選拔人才,有利于實施中學語文課程標準,有利于推進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Ⅲ.考試內容
一、考核目標與要求
高考語文要求考查考生識記、理解、分析綜合、鑒賞評價、表達應用和探究六種能力,這六種能力表現為六個層級。
A.識記:指識別和記憶,是最基本的能力層級。
B.理解:指領會并能作簡單的解釋,是在識記基礎上高一級的能力層級。
C.分析綜合:指分解剖析和歸納整理,是在識記和理解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層級。
D.鑒賞評價:指對閱讀材料的鑒別、賞析和評說,是以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為基礎,在閱讀方面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E.表達應用:指對語文知識和能力的運用,是以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為基礎,在表達方面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F.探究:指對某些問題進行探討,有見解、有發現、有創新,是在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的基礎上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對A、B、C、D、E、F六個能力層級均可有難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試范圍與要求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文化素質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結合湖北省中學教學實際,確定語文科考試范圍。
必修課程包含閱讀與鑒賞、表達與交流兩個目標的“必修1”至“必修5”五個模塊,與選修課程中的“中國古代詩歌散文欣賞”、“外國小說欣賞”兩個模塊。
具體考試內容及相應的能力層級如下:
(一)語言文字運用
正確、熟練、有效地運用語言文字。
1.識記A
(1)識記現代漢語普通話常用字的字音
(2)識記并正確書寫現代常用規范漢字
2.表達應用E
(1)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2)正確使用詞語(包括熟語)
(3)辨析并修改病句
病句類型:語序不當、搭配不當、成分殘缺或贅余、結構混亂、表意不明、不合邏輯。
(4)擴展語句,壓縮語段
(5)選用、仿用、變換句式
(6)正確運用常見的修辭手法
常見修辭手法:比喻、比擬、借代、夸張、對偶、排比、反復、設問、反問。
(7)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準確、鮮明、生動
(二)文學常識
1.識記必修課程“必修1”至“必修5”的五個模塊和選修課程“中國古代詩歌散文欣賞”、“外國小說欣賞”兩個模塊中所涉及的中外重要作家、作品等基本常識。A
2.識記“附錄三”中文學名著的故事情節、人物形象等。A
3.理解“附錄三”中文學名著的主要內容、藝術特色等。A
相關閱讀:全國各省2013年高考考試說明及解讀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