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7-03 19:03:09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
一、學院名稱: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
二、學院(國際)代碼:13625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形式:全日制
五、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六、校址:
1、龍泉校區:云南省昆明市龍泉路崗頭村627號郵編:650222
2、楊林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職教基地郵編:651700
七、學院概況: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系教育部批準、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設有兩大校區,龍泉校區位于“春城”—昆明市內,楊林校區坐落在昆明市嵩明職教基地,總占地1000余畝,現代化教學、生活設施設備一應俱全。
八、畢業證發放:畢業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九、錄取原則:
1、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對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當地第三批本科(或獨立學院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一分數專業志愿優先。
3、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錄取不受性別、外語語種限制。學生進校后外語教學語種可選擇英語、泰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
4、對藝術類考生,美術類承認生源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非美術類除內蒙古、西藏、山東、新疆承認我院單獨考試的成績外,其它未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區承認該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內蒙古、西藏、山東、新疆四個省區進行專業考試的專業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使用藝術類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的專業按錄取時有關省區投檔原則制定錄取辦法。
云南省,認可云南省美術學、藝術設計、音樂學統考成績,認可云南藝術學院、云南師范大學、云南民族大學舞蹈類專業成績,認可云南其它高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成績。
5、對體育類考生,承認生源省(區、市)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如生源省(區、市)沒有組織體育專業統考,則承認生源省(區、市)體育專業校考成績。
十、獎助學金:有云南省級“三好學生”獎、云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獎、校級“三好學生”獎、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獎、科技創新獎、特別貢獻獎、云南省政府獎學金、云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十一、收費標準:
1、學費:(1)普通本科:文、理科、體育類10000元/年,藝術類15000元/年;(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我院學習期間的學費總計36000元人民幣,在又石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約36000元人民幣/年;(3)預科:5000元/年。2、住宿費:800—12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又石大學學習期間的住宿費約7000元人民幣/年<不含假期>)。此收費標準是經云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十二、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龍泉路崗頭村627號,郵編:650222
電話兼傳真:0871-582502858109595845790
網址:http://www.ysdwl.cn
E-Mail:ynwlzb@163.com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若發布虛假或誤差性信息,本責任學校愿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