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農業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5-23 09:52:18東北農業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東北農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東北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東北農業大學
第五條國標代碼:10224
第六條辦學性質:黑龍江省省屬重點院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農業部省部共建大學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辦學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木材街59號
第十一條學校網址:http://www.nea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東北農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面向全國制定201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發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級招辦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
第十七條投檔比例按照各省級招辦有關要求確定,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分配專業。
第十八條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委會制定的有關照顧和優先錄取的政策,專業安排以考生的高考成績作為主要依據。
第二十條除英語專業外,其它專業不限制語種。植物生產類(拔尖人才培養班)、動物生產類(拔尖人才培養班)、農業工程類(拔尖人才培養班)、農林經濟管理(拔尖人才培養班)、食品科學與工程(拔尖人才培養班)、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動物醫學(七年)、制藥工程、軟件工程外語采用英語授課;英語專業必須為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有外語口試成績。
第二十一條生物科學(理科實驗班)專業實行本碩博分流培養,錄取分數須高出招生省份重點線40分;動物醫學(七年)專業實行本碩分流培養;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
第二十二條中俄合作辦學專業
我校合作辦學專業包括金融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土地資源管理、食品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共計7個專業。其中國際經濟與貿易、土地資源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是與俄羅斯太平洋國立大學合作辦學,金融學、會計學、工商管理、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是與俄羅斯遠東國立技術水產大學合作辦學。被錄取學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會考證和有效護照。學生完成學業后,達到我校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將獲得東北農業大學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藝術類專業
藝術設計專業錄取規則:黑龍江省,文化課成績、術科成績均達到黑龍江省藝術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照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它省份,文化課成績、術科成績均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山東、河北、吉林、安徽、湖南考生須獲得我校發放的合格證書)。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規則:文化課成績、術科成績均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照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山東、河北考生須獲得我校發放的合格證書)。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規則:文化課成績、術科成績均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四條高水平運動員
我校是經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普通高校,2012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項目為田徑。對于通過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水平測試,經公示無異議,并與我校簽訂協議的考生,錄取時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體檢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錄取結果公布
第二十六條各省級招辦負責公布我校在該地區錄取信息。
第二十七條錄取信息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
網址:http://zsb.neau.edu.cn咨詢電話:0451-55190419
第二十八條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異議,請及時與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聯系。電話:0451-55190419
第二十九條凡報考我校并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后,我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以郵遞方式寄出。
第七章學費和獎助學金
第三十條學費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我校按黑龍江省物價局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物價管理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獎學金和助學貸款
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通過幫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
第三十三條按照國家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要求和規定的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五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東北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東北農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達到授予學位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上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自公布后實施。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并即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東北農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