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5-08 16:01:38江南大學
江南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則,根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方式進行擇優錄取,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江南大學。
二、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郵編:214122)。
三、辦學類型和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招生專業及計劃:
1、學校2012年計劃招收普通本科學生5000人,招生范圍面向全國。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ㄊ、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為準?忌傻卿浗洗髮W本科招生網查詢。
2、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如不能完成,則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五、英語、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在學校本科教學活動中,外語課程等教學為英語。學校不為非英語語種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也不設英語補習班。
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補充文件規定執行。新生入學時,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傳統志愿省份不超過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平行志愿省份原則上不超過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5%;對生源充足的省份,適當增加調檔比例,同時對志愿服從的考生不退檔。
2、錄取考生的成績原則上按各省級招辦的投檔成績計算。
3、對于按考生報考志愿順序投檔的。ㄊ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類推。
4、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投檔分相同時,以該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護理學專業招收女生和填報護理學專業志愿的男生。
6、報考工業設計、建筑學非藝術專業考生,要求有繪畫基礎。
7、自主選拔、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及保送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8、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生(含面向貧困地區定向)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9、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區生源不平衡等情況。
10、對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
。1)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以上(含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
。2)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均為D級的,不予錄取。
。3)對于進檔考生,以“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檔分與等級均相同時,以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4)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時(含自主選拔錄。,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須滿足下列二項中的一項即可:
、龠x測科目等級為BB以上(含BB)。
、谶x測科目物理或歷史等級為A以上(含A),另一門選測科目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
。5)藝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課統考)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6)其它要求按照江蘇省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八、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收費標準: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蘇價費[2007]270號和蘇價費[2008]274號文件執行。
1、本科學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一般專業為800元,藝術類專業為3000元;學分學費一般專業和藝術類專業均為100元/學分。
2、住宿費: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1500元/生·年(視不同住宿條件而定)。
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有關條例頒發江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十一、信息公開: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將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公開等“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十二、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0510-85913556
十三、招生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510-85913565,85913569,85913573,85913581
2、電子郵件:zhshb@jiangnan.edu.cn
3、傳真:0510-85913570
4、網址:http://zs.jiangnan.edu.cn
十四、本章程適用于江南大學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五、本章程解釋權屬江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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