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4-27 11:17:21華東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一、學校性質、校址
1、學校全稱:華東師范大學。我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1959年被列為16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之一。我校是全國首批設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學之一,全國首批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單位,全國首批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單位。
2、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招收對象是:參加2011年6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以及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學生。修滿規定學分的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畢業證書,達到規定標準的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位證書。
3、我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校區有兩個,中山北路校區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閔行校區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學校法人注冊地址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二、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4、2012年我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為3400人,專科(含高職)招生計劃為100人。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公布的計劃中不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自主招生計劃。
5、我校收費標準:免費師范專業免收學費,普通專業學費標準5000-5500元/年,藝術教育專業7500元/年,其他藝術類專業10000元/年,軟件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5500元/年,后兩年標準是16000元/年。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以學校財務處公布為準,按類招生錄取學生在確定專業后,按錄取專業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對已修讀的學年實行多退少補。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8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500元/年。
6、我校2012年入學的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專業學生,免收學費、住宿費,國家補貼生活費。學生入學后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學校可取消錄取資格。有關具體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為準。
三、錄取原則
7、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規定,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認作20分。
8、本科專業錄取時專業安排原則: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不設級差分,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普通類專業安排專業時的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科考生參考語文、外語高考成績、理科考生參考外語、數學兩門科目的高考成績。
9、專業調劑:在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8款規定的方法不能被錄入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選擇“專業服從調劑”的,將被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能被錄入他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選擇“不服從調劑”,將被退檔。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10、在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
1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錄取批次),在我校投檔分數線以上且被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
12、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俄語專業只招收俄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考慮到我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原版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對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13、通過我校考核并獲得我校加分優惠的考生,檔案被第一志愿投檔到我校后,我校將
依據承諾給予加分后進行專業錄取。
14、對于設有選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區),按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科目要求,依據第7、8、9款進行錄取。
15、如果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線以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人數少于我校的招生計劃數,我校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省級高招辦可按第二志愿考生成績不低于已投檔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并且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數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我校不接受征求志愿考生。
16、體育類專業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視力4.4以上(含4.4),無色弱、色盲等缺陷;播音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其他專業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公布的高考體檢指導意見執行。由于身材過于矮小、殘疾、身體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的學生,畢業后當教師可能會遇到困難,這些學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17、在上海提前批次免費師范專業錄取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言語聽覺科學三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錄取。
18、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選測為2B,必測為4C1合格;對選測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8條執行。自主選拔錄取對象、藝術特長生的資格要求等同普通類專業的資格要求。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19、經我校考核認定獲得我校2012年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級招辦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后,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自主招生政策和我校給學生本人的承諾進行錄取。
20、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在計算合成分時,采用標準分的省(市、自治區)以省級招生辦公室提供的高考成績計算合成分。
21、經我校藝術團考核合格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的錄取,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政策和我校給藝術特長生的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22、經我校體育與健康學院考核合格并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資格的考生的錄取,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執行。
23、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愿的學生在錄取后,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本科畢業后到定向就業單位就業的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定向西藏就業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須與學校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否則學校可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
24、以下專業的2012級新生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區就讀。教育科學學院:教育技術學專業;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心理學專業、應用心理學專業;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學院:藝術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特殊教育專業、心理學專業(特殊教育方向)、言語聽覺科學專業;對外漢語學院:對外漢語專業;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軟件工程專業(嵌入式系統方向);公共管理學院:公共事業管理專業、行政管理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設計學院:藝術設計專業。
其余專業的2012級新生在我校閔行校區就讀。
25、學校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報到后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及獎學金等途徑解決學習經費困難的問題,具體情況可以查閱我校勤助網站。
26、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退回戶籍所在地。
五、招生咨詢電話、監察電話
27、學校網址:www.ecn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招生監察電話:021-54344651,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zsb@ecnu.edu.cn,通訊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