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新生為賺學費 誤入歧途錯失校園夢
2011-09-08 11:37:18中國新聞網文章作者:何蔣勇 通訊員 張水萍
大學新生趙某,如愿以償地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學。懷著對未來的美好夢想,憧憬著豐富多彩的大學生活,高考結束暑假期間,趙某說服父母來到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打工賺取學費。然而僅僅一個月,趙某的父親接到北侖區公安分局的告知,得知兒子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刑事拘留。
2010年8月23日,趙某的父親從老家河南來到北侖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趙某的父親淚流滿面,心痛地表示,兒子在校期間一直努力學習,團結同學,平常孝順懂事,是全家人的希望。怎么會觸犯法律而從事違法犯罪行為,趙某的父親自責不已。
北侖區法律援助中心經過審查,認為趙某的情況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決定給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吳克汀律師事務所的吳克汀律師承辦此案。吳克汀律師接受指派后立即向趙某的父親了解情況,前往看守所看望了趙某。趙某2010年6月份參加高考,并于同年8月5日被北京卓達經濟管理學院錄取為2010屆工程學院地鐵運營與管理專業的新生。
由于家境貧寒,為了減輕年邁父母的負擔,趙某希望自力更生,通過暑假打工賺取學費。在老鄉的介紹下,趙某來到北侖一家賓館當服務員。老板約定工資為1200元一個月,趙某起初在三樓洗浴區為搓澡工,后來賓館四樓按摩休息區缺少人手,趙某被安排值夜班,負責迎賓、接待客人、端茶倒水。在領班的介紹下,趙某應客人的要求,介紹小姐為客人提供服務,趙某方得知賓館在進行賣淫嫖娼活動。趙某心里有些害怕,7月18日向經理提出辭職,要求結清工資。經理回復因缺少人手,過幾天招聘到新員工就同意趙某辭職。趙某心想小姐提供色情服務自己未拿提成,與其沒有關系,為了辛苦打工賺錢的一個月工資能順利結清,趙某就同意了經理的要求。
8月9日,寧波市公安局北侖分局對賓館進行查處時趙某被刑事拘留,9月10日被依法逮捕。吳律師在看守所會見趙某時,其后悔地表示因一時糊涂而觸犯了法律,對不起父母的養育之恩。
2011年6月27日,北侖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吳律師通過查閱案卷材料,會見被告人,在庭審上發表了辯護意見:趙某主觀上沒有犯罪動機,認罪態度良好,有深刻悔改表現。趙某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屬于初犯、偶犯。趙某在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犯罪中情節較輕,所起作用較小。
中國刑法的原則是教育與懲罰相結合,懲罰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趙某案發后如實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具有悔罪表現。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請法院酌情從輕減輕處罰。
日前,北侖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趙某犯協助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宣判結束后,吳律師去看望了趙某,面對人生的挫折,鼓勵其保持積極進取的心態,改過自新,爭取早日重回社會。
本應走進大學校園的趙某,卻因一次彎路錯失大學夢。專家提醒,青少年在體驗生活,接觸社會的過程中,應增強是非判斷能力,提升法律素養,從而有正確的價值判斷。家庭、學校、社會應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把學法、懂法、守法普及到每一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