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藝術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優秀新生選拔方案
2009-12-15 18:13:05南京藝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一、指導思想
(一)拓寬人才選拔渠道,招收德藝兼備的高水平優秀藝術人才;
(二)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
(三)公平、公正、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與監督機制
學校成立主管校長領導下的專家考核小組,具體負責“特優生”選拔工作。選拔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選拔對象
藝術學院或音樂學院附中、中等藝術學校、普通高中的應屆畢業生及相當于
高中學力的社會青年。
四、選拔條件
(一)近三年中參加文化部、教育部、廣電部為直接主辦單位的全國性專業比賽,并獲得專業組比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如:中國音樂家協會主辦的“中國音樂金鐘獎”(包括:全國鋼琴比賽、小提琴比賽、二胡比賽、古箏比賽、聲樂比賽、流行音樂演唱及演奏大賽);文化部主辦的“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藝術院校獎”(包括:全國桃李杯舞蹈比賽、小提琴演奏比賽、民族樂器演奏比賽等);中央電視臺主辦的CCTV青年歌手大賽、器樂演奏大賽;
(二)在教育部、文化部認定的專業性國際比賽中獲獎;
(三)兩名具有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業指導教師推薦。
五、選拔程序
(一)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選拔方案;
(二)符合上述選拔條件的考生填寫《南京藝術學院優秀考生選拔申請表》(申請表在我校招生網站的主頁上下載,網址:http://zhaosheng.njarti. Cn,亦可向招生辦公室索取),申請表與《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優秀考生指導教師推薦信》、獲獎證書復印件、本人參賽或參加重大演出的音像及影像資料等證明材料一并于2009年12月30日前寄交南京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三)學校招生辦公室組織相關教學單位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向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學校專家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專業測試(測試內容包括基本素質、表演水平、基礎知識等),并將擬招收的“特優生”名單提交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
(四)招生辦公室將擬招收的“特優生”名單在網站上進行為期1個月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無異議的“特優生”名單報送有關省(市)招辦備案,并做好錄取準備工作。
六、時間安排
報名材料接收時間:2009年12月30日前(以郵局的郵戳截止時間為準);專業測試選拔時間:2009年1月中旬。
七、獎勵及優錄政策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按政策予以錄取的“特優生”,實行如下獎勵及優錄政策
(一)獎勵政策:
1、文化高考成績優異的“特優生”進校后,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獎勵。在校學習期間專業成績特別突出的,本科畢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保送攻讀碩士研究生;
2、在近三年中參加文化部、教育部、廣電部、中宣部為直接主辦單位的全國性專業比賽,并在專業組獲得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特優生”,錄取進校后分別一次性予以獎勵10000元(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6000元(三等獎);
3、在近三年中參加過文化部、教育部認定的國際專業性大獎賽專業組獲得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特優生”,進校后參照以上標準予以適當獎勵。在校學習期間專業成績特別突出的,本科畢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保送攻讀碩士研究生。
(二)優錄政策
高考文化分可照顧規定分數線的20%。
八、學習培養模式
被選拔錄取入學的學生,學校將為其單獨制定培養方案,并配備專門導師實行跟蹤培養,從專業學習到藝術實踐,進行全面的個性化指導,提升“特優生”的培養質量和專業水平。
九、其它說明
為保證“特優生”選拔工作的公正性與嚴肅性,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學校將取消“特優生”的錄取資格,若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其他違紀的專家或工作人員,按相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相關鏈接:南京藝術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