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財經大學保送生招生章程
2009-10-13 10:54:48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
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繼續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條件
(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外語語種限英語。
二、招收專業
文科專業:財政學、稅務、會計學、法學。
理科專業:金融學、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保險專業精算方向、經濟學專業數理經濟與數理金融方向。
三、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按照要求注冊并選擇進入“保送生申請”,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后,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自動生成的《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保送生申請及推薦表》(需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及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
2、獲獎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未下發的可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3、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申請及推薦表-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后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于2008年12月5之前(以寄出郵戳為準)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學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三)凡報考我校保送生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
四、選拔程序
(一)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審核結果請于2008年12月22日后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二)測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考試范圍不超出高考考試大綱,學生不需刻意準備。
(三)測試時間及地點
1、測試時間:2009年1月2日
2、報到時間:2009年1月1日8:30-17:30
3、報到地點:中央財經大學行政樓東側一樓大廳
4、測試地點:報到當天確定
5、測試費用:200元/生
6、注意事項:報到時,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測試通知書(二者缺一不可),到現場采集照片,領取準考證。食宿自理。
五、錄取程序
(一)根據測試結果、獲獎競賽學科及專業志愿,確定保送生擬錄名單和擬錄專業,優先考慮錄取到學生獲獎競賽相關專業和能充分發揮學生特長的專業學習。擬錄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我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及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二)公示無誤的擬錄考生,我校將寄發《保送生擬錄通知書》
(三)收到我校《保送生擬錄通知書》的考生,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到各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六、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
(二)學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專家委員會,負責保送生的材料審核、測試等工作。
(三)保送生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七、聯系方式:
電話:010-622883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1
八、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