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31 09:43:41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
院校全稱: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院校代碼:13990(國標)1816(江蘇省)
院校性質:省屬民辦普通類高等院校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校址:福建路校區:南京市鼓樓區鐵路北街128號
橋頭校區:江蘇省鎮江市橋頭
錄取規則:
1、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等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2、對外省(市)進檔考生按五門科目計算錄取分,學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學校一志愿不滿時,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按投檔分計算錄取分,考生兩門選修科目測試需達到BC級及以上等級,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專業志愿按“分數級差”的方式錄取,第一至第三專業志愿級差分別為3、2、1分,第四至最末專業志愿均為1,調劑專業志愿為0。當投檔分相同時,則按數學、語文兩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附加分計入科目成績,下同);若仍相同,則分別按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專業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以物理或歷史為選修測試科目均可。
4、英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較好,英語專業考生須參加省統一口試并且成績在良好以上。
5、我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及錄取信息以當地省(市、自治區)招辦向社會公布為準。
6、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
7、①學生一、二年級在橋頭校區就讀,三、四年級在福建路校區就讀。
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畢業須參加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并達到學校要求,方可授予學士學位。
③我校對錄取在經濟學類各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金融學、保險、稅務)和工商管理類各專業(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電子商務)的學生實行打通培養,學生在二年級末原則上可在經濟學類和工商管理類各專業內自主選擇專業。
④學生學業期滿,符合畢業和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⑤優秀學生在二年級末可按照當年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規定申請轉至相關專業。
招生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25—83495939
0511-87762151、87762080、87762092、87762087
電子郵件:qiaotouxiaoqu@sina.com網址:http://hs.nj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