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招辦公布2010年藝體高考計分原則
2009-12-04 13:57:35江南都市報
昨日,省高招辦公布了我省2010年藝體類專業考試相關情況,其中各專業的計分原則如下:
音樂學專業:專業考試(60%)+視唱練耳(20%)+樂理與音樂常識成績(20%);
音樂表演專業:專業考試(70%)+視唱練耳(15%)+樂理與音樂常識成績(15%);
舞蹈專業:專業考試成績(80%)+視唱練耳成績(10%)+樂理與音樂常識成績(10%);
體育表演專業方面的計分如下,體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態(10%)+綜合素質(30%)+專項技術(60%);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態(10%)+基本素質(25%)+專項技術(25%)+成套動作(40%);
戲劇表演專業:朗誦(35%)+表演(30%)+聲樂(15%)+形體與氣質(20%),其中空中乘務專業總成績=戲劇表演專業總成績×60%+加試成績×40%;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筆試75%+面試25%。而各科目的考試內容及具體要求,廣大考生可以登錄江西教育網高招頻道查詢。
此外,明年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也同時公布,考試內容包括人物動態速寫、靜物組合(寫生或默寫)及色彩(靜物),具體的評分標準可登錄江西教育網高招頻道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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