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耕身:同票同權鋪開國民平權之路
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01 19:59:07
摘要:“對于打開一道公平的大門,我們要做的不止這些”,這是美國平權法案發布之后,時任美國總統約翰遜所解釋的。只有我們全體公民都能夠從公平的大門下通過,那么所謂的公平,才不只是權力和理論,才會成為事實和結果。雖然任重道遠,卻也光榮在握。
在歷屆地方或全國兩會現場,一些來自農村、身份是農民或農民工的人大代表,似乎總是以一種安靜的方式引人注目。這樣的安靜,莫若說是沉寂。但現在我們可以期待的是,在以后的兩會上,我們或許將看到更多深植于鄉土的代表。他們將與其他界別的代表們一起,或指點江山、建言獻策,或代表自己以及所在群體發表主張、伸張權益。這一切的依據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選舉法修正案草案,我國將有望一步到位實行城鄉按相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亦即坊間所稱“同票同權”。
每一張薄薄的選票,都承載著同等的莊重,都意味著同樣的權利,也都昭示著同樣的起點與規則。但是一開始,這并不是必然的命題。我國選舉法自1979年7月1日通過以來,經歷了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修正,其中從1995年開始實施至今的“農民1/4選舉權”是在選舉法第三次修正案中作的規定,而此前都是規定農民擁有“1/8選舉權”。必須承認,正如這種城鄉代表人口比例的“1比8”或“1比4”都有其歷史合理性一樣,現在有望達成的“1比1”結構,同樣有著現實的需要。
權利是一切發展與完善的前提。“無代表則無權利”,代表擁有怎樣的權利,等于擁有怎樣的利益及社會地位。如果說,曾經的“1比8”或“1比4”暗含著某種國民權利的剪刀差,那么,我們將不難從一個國家發展的路途上找到對應的那把剪刀,也將不難從城鄉差距的現狀中找到解讀這一切問題的答案。城鄉代表人口由“1比8”至“1比4”再至“1比1”的沿革,正是一條國民權利回歸常識與尊嚴之路。這樣一條路徑,既深扣新中國60年發展之脈絡、30年改革開放之心路,也同樣向我們指出一個大國的華麗轉身,其間有負重,有艱辛,雖是篳路藍縷,卻無不動人心魄,令人感懷。
每一種權利背后,都有著千絲萬縷的制度保障。這表明,“同票同權”不可能只是一句條文式的表述。誠如學者指出的,城鄉若實現同比例選舉,并不意味著農民代表就會增加。1995年后,城鄉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由過去的1比8變更為1比4。從比例上看,農民的選舉權利有所提高,但從九屆、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組成來看,農民代表的數量反而減少到歷史低點。固然農民的代表不必非得是農民,但如何通過進一步完善選舉法及相關制度安排,改革代表的產生機制,使選舉真正體現農民群體的意志,才是“同票同權”最大的訴求與保證。我們看到,此次選舉法修正案草案也正作出努力,如規定人大代表候選人應與選民見面,實行差額選舉,規定不可身兼兩地人大代表,明確選舉委員會職責等。
如果說,城鄉溝壑曾經填埋了太多關于權利不平等的無奈和不安,那么“同票同權”的代表選舉法,無疑將鋪開國民平權之路。由此而言,“同票同權”一旦能夠成為一種結果,它也將注定成為一個新的起點與開始。“對于打開一道公平的大門,我們要做的不止這些”,這是美國平權法案發布之后,時任美國總統約翰遜所解釋的。只有我們全體公民都能夠從公平的大門下通過,那么所謂的公平,才不只是權力和理論,才會成為事實和結果。雖然任重道遠,卻也光榮在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