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5 11:55:36宿州學院
學校全稱:宿州學院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錄取規則:
1.我院錄取總原則依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網上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首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關政策執行。
3.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先根據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由學校根據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若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由學校根據需要調劑到其他專業(調劑不跨文理科,藝體類不作調劑);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進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5.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6.錄取時,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均無加試要求;外語語種原則上要求為英語。
7.藝術類招生根據各省發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收費項目及標準:
我院學生的收費標準嚴格按省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標準為:
1、學費:
本科:理工類專業收取3900元/年·生;文史類專業收取3500元/年·生;體育教育專業收取4290元/年·生;音樂學、美術學收取5000元/年·生,藝術設計收取7000元/年·生。學費上浮10%的專業:電子信息工程、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新聞學、體育。
專科:理工類專業收取3500元/年·生;文史類專業收取3200元/年·生;音樂教育收取5000元/年·生,廣告設計與制作收取7000元/年·生。
2、住宿費:我院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收費標準為800元/年·生。
3、其他費用:如書籍、生活用品等費用詳見“新生入學繳費單”。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宿州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獎助措施:
為了幫助困難學生和優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開辟了綠色通道,采取了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資助措施。
就業工作:
我院畢業生就業通過“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單位,同時學院非常重視就業市場和就業基地的建設,已與江蘇、浙江、上海、北京、廣州、東莞、深圳、福建等地建立了二十多個就業基地,并多次舉辦大型畢業生供需見面會,積極為畢業生就業搭建就業平臺。近年來我院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在90%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四度被評為“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招生咨詢方式:
郵政編碼:234000
地址:西校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71號;東校區:宿州市東二鋪
電話:0557-3685022、3680820、2871081傳真:0557-3680820
網址:http://www.ahsztc.edu.cn/Email:szxyzjb@1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