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4 23:48:40合肥學院
學校名稱:合肥學院
層次:本科
學校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校址:黃山路校區——安徽省合肥市黃山路373號郵編:230022
南艷湖校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158號
郵編:230601
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有關政策和規定實施。堅持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各類專業的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我院外語教學資源的配置情況,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宜報考我院,以免影響大學階段外語的學習。各本科專業(除藝術專業外),原則上一般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并需參加外語口試,且口試成績必須達到“優秀”或等級為“5”(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報考經濟學類、對外漢語、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培養(本科)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口試成績達到“良好”或等級為“4”(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以上。報考數學及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信息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培養(本科)等專業,一般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4、對進檔考生按志愿與高考成績相結合的原則,并注意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將盡量滿足其專業志愿,當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中進行調劑,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收費標準:
二、收費標準
1、根據安徽省物價局皖價行費字(2000)259號文件規定,今年我院學費標準分本、專科兩個層次,本科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50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3900元/生/學年;高職(專科)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50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3900元/生/學年。根據宿舍條件差別,住宿費600-1000元/生/學年;
2、有關特殊專業收費標準如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理科)等專業4290元/生/學年;英語(本科`)、新聞學等專業3850元/生/學年;本科美術類專業收費標準如下:工業設計、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裝飾方向)7000元/生/學年;小學教育(美術方向)5000元/生/學年。
3、中外合作培養專業國內收費標準:本科10000元/生/學年;專科90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如有調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文件為準。
其它:
1、中外合作培養專業招生:經安徽省教育廳批準,與德國高校合作培養的專業為(2+3)培養模式,前兩年在國內完成學業,經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三年在德國完成學業,學生按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證書。與韓國高校合作培養的本科專業為(2+2)培養模式,前兩年在國內完成學業,經韓方考核合格后,后二年在韓國高校完成學業,學生按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證書。報考中德合作培養專業的考生,中小學學制必須為12年學制(指從小學到高中所受教育為12年,不含留級、補習)在國內學習期間(本科)學費均為1萬元/學年,在合作培養的學校學習期間,學費按對方標準由合作培養學校收取。如不能通過外方合作院校的考核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但必須學完該專業規定的學業,成績合格,發給我院本科學歷證書。與韓國高校合作培養的專業(1.5+1.5)培養模式,前一年半在國內完成學業,后一年半在韓國完成學業,學生按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專科畢業證書,在國內學習期間(專科)學費9000元/學年,在合作培養的學校學習期間,學費按對方標準由合作培養學校收取準。(詳情請參見我院招生簡章)
2、藝術類考生,按《合肥學院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介》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按我院《合肥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3、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院,我院設立了入學獎(本科),同時,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制度。
4、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合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內容按教育部教學[2002]15號文件規定填寫。
招生范圍:安徽、天津、河北、山西、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陜西。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51-2158118傳真:0551-3637248
網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