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08 18:56:14西安外事學院招生辦
一、學校代碼:12713
二、培養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三、辦學類型:民辦本科普通高校
四、學校簡介:
西安外事學院創建于1992年,位于西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學南區:丈八北路408號;教學北區:富魚路中段),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民辦本科普通高校。下設10個二級學院,涵蓋經濟學、文學、管理學、工學、農學、醫學、法學等7大學科門類。校園面積兩千余畝,校舍建筑47.85萬平方米,圖書館館藏圖書140余萬冊、電子圖書60萬冊。現有全日制統招在校生1.7萬余名,教職工2200余人。
五、招生專業:
1、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工商管理、英語、日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主持播音)、藝術設計、園林、護理學、交通運輸
2、專科(高職):保險實務、資產評估與管理、會計電算化、國際商務、電子商務、工商企業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應用英語、應用日語、應用法語、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控制技術、移動通信技術、計算機通信、文秘、新聞采編與制作、新聞采編與制作(企業文化)、新聞采編與制作(禮儀主持)、新聞采編與制作(新聞傳媒)、法律事務、環境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影視動畫、園林工程技術、護理、藥學、口腔醫學技術、醫療美容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3、中外合作辦學類(專科):國際商務
六、錄取規則:
1、對身體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擇優錄取,調檔比例為1:1.2;
2、志愿優先,按高考(論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未錄滿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專業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錄取規定;
3、藝術類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所在省(市、區)規定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執行所在省(市、區)的聯考成績,沒有實行聯考(統考)的省(市、區),認可其他院校專業課考試成績;
4、對男、女考生和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無比例限制;
5、對于享受所在省(市、區)優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區)規定加分后提檔、錄取;
6、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報到注冊的取消入學資格;
7、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復查,凡復查(包括體檢)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收費標準:
(一)學費:
1、本科:文法財經類8500元/人·年
理工外語醫學類10000元/人·年
藝術類12000元/人·年;
2、專科(高職):普通類6600元/人·年
藝術類10800元/人·年;
3、中外合作辦學類:19500元/人·年。
(二)住宿費:
1、雙人架子床(帶衛生間):1000元/人·年
2、單人單床帶衛生間:1600元/人·年。
八、資助與獎勵:
1、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新生報到注冊“綠色通道”制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先入班上課,隨后辦理注冊等相關手續;
2、根據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在校學習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3、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4、高考成績達到一本線報考我院者頒發獎學金2萬元。
九、畢業及就業:
1、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取得規定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西安外事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并執行國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優秀專科畢業生可以通過參加陜西省專升本考試進入相關本科院校學習。
2、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通過學校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促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并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聯系方式:
電話:029-88513888 88751201 88513669(傳真)
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408號郵編: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