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醫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4 23:43:04蚌埠醫學院
學校全稱:蚌埠醫學院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校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學園區東海大道2600號(郵編:233030)
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關。ㄗ灾螀^)的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考生。
2.2009年我院面向安徽、河北、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湖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河南、青海、黑龍江等。▍^)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照考生所在。▍^)規定的錄取批次進行錄取。
3.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報考我院,高考成績達到各。▍^)教育招生考試院或招辦劃定的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經所在。▍^)教育招生考試院或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按計劃錄滿為止。
4.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經所在。▍^)教育招生考試院或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按計劃錄滿為止。
5.本科如按第4條仍未完成錄取計劃,我院將對未完成計劃,調劑到其它生源充足。▍^)。
6.專業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照“遵循專業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當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排序,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忌煽儫o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7.在各志愿批次報考我院、高考成績達到我院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我院對確有文、體等特長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8.對教育部及各省(區)制定的加分政策我院予以認可。
9.體檢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10.對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11.本科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2.本科臨床醫學、護理學、精神醫學專業面向安徽省招收部分文科生。
收費標準:
本科:臨床醫學、醫學檢驗、護理學、藥學、精神醫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按每年4290元收取學費;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生物科學、營養學專業按每年3900元收取學費(依據皖價費【2000】259號文件)。
學歷證書:
頒發學校名稱:蚌埠醫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準予畢業者,發給畢業證書)
招生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552-3179907、0552-3175333
郵政編碼:233030
電子郵件:zjj7787@sina.com
網址:http:/211.70.128.1/
本章程由蚌埠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蚌埠醫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