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10:02:09青海警官職業學院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二○○九年招生章程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
二○○九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名稱: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2852)
二、學院概況: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是經青海省人民政府批準創建的全日制高職院校,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培養公安、政法專門人才的專科層次的職業院校,隸屬于青海省公安廳。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位于美麗的高原古城——夏都西寧。學院設有公安系、法律系、民族部、基礎部、警訓部、成人教育部、技能培訓部等7個教學系部。開設治安管理(含漢藏雙語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衛、警察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警察指揮與戰術、偵查、刑事技術、刑事執行、法律事務(含漢藏雙語法律事務)、司法助理(含漢藏雙語司法助理)、書記官等12個專業。學院擁有警體訓練館、教學實驗室、電子閱覽室、司法鑒定事務所、模擬派出所、多媒體教室、電子報告廳、微機網絡室、心理咨詢室、模擬法庭、語音教室、多功能體育場等教學教輔設施。
學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青海和西部公檢法司人才的需求為依據,確立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突出教學質量這一主題,貫穿素質教育這條主線,遵循學歷教育與在職民警培訓并重的發展思路,不斷強化辦學功能,努力實現學院又好又快的發展。
學院積極發展漢藏雙語教學品牌建設,逐步形成了集民族教育與公安、政法教育為一體的育人模式,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公安、政法后備人才,為維護藏區社會穩定、促進藏區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三、2009年招生專業及學制:
三年制大專
1、公安專業:漢藏雙語治安管理;
2、法律專業:法律事務(含漢藏雙語法律事務)、刑事執行。
四、招生對象:
報考我院三年制大專各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是參加2009年全國普通高考且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少數民族考生不超過23周歲)應屆或往屆高中畢業生。
五、報考條件:
(一)政治條件:
學院除執行教育部頒發的《200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準”外,要求考生必須經過當地公安機關的政治審查(出具政審意見),做到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并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2、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或道德品質敗壞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其他原因不適合就讀警察院校和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二)身體條件:
學院除執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標準和細則外,同時要求考生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視、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口吃,無重度平跖足(平板腳),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兩耳無重聽,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必須在正常范圍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輕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輕于45公斤。男女考生均身體勻稱、動作協調。
3、左右單眼裸視視力4.8以上,無色盲、色弱。
4、非公安專業考生身體條件可適當放寬。
5、新生入校三個月內進行身體復查。
(三)凡報考我院各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我院組織的體能測試,且成績合格。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包括本數。
性別
男子
女子
測試項目
50米
1000米
俯臥撐
立定跳遠
50米
800米
仰臥起坐
立定跳遠
合格標準
7〞1
以內
3′55〞
以內
10秒鐘內
完成6次以上
2.3米
以上
8〞6
以內
3′50〞
以內
10秒鐘內
完成5次以上
1.6米
以上
六、收費標準:
(一)學費:
2880元/人、年;
(二)住宿費:
600元/人、年;
(三)代收費:
根據警務化內務管理條例的規定,學院代收服裝(學生警服)費、生活臥具費、駕駛培訓費、教材費等費用,具體標準隨錄取通知書告知考生。
七、報考及錄取:
凡報考我院各類專業的應屆或往屆高中畢業生,均可戶口所在地的招生辦公室填報入學志愿,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到參加面試和體檢(以省招辦規定的軍隊、公安院校面試時間為準)——省外考生的體檢和政審結果以電子檔案為準。合格后,學院結合考生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情況,并按照考生所在地的省級招委劃定的普通高考控制分數線擇優錄取。
錄取中,學院依據考生志愿依次閱檔,并根據其綜合條件決定是否錄取;在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情況下,可以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優先考慮高考成績、身體條件和政治條件兼優者。錄取專業視考生的綜合條件而定。
公安類治安管理(漢藏雙語教學)專業女生按15%錄取;法律類法律事務(含漢藏雙語法律事務)、刑事執行兩個專業女生均按30%錄取;漢藏雙語治安管理、漢藏雙語法律事務兩個專業只招民語類(加試藏語文)單獨考生。
八、獎學金、生活補貼及助學貸款:
(一)在校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學院獎學金(每學年按學習成績評定一、二、三等);
(二)在校品學兼優的貧困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
(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一定程序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九、注意事項:
(一)報考我院各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我院組織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治審查。面試時,考生務必認真、準確地填報所選專業,并在“面試表”中注明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二)錄取前,學院按時公布考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結果。
(三)新生開學兩周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學籍,學院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辦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十、學院地址: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建新巷22號
乘17、18、19、21、24、31、82路公共汽車到“南山路東站”下車,沿建新巷往南走200米即到。
郵編:810000
電話:0971—8232355
傳真:0971—8232355
電子郵箱:qhjyzb@163.com
學院網站:http://www.qhpolice.edu.cn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九年三月一日
專業介紹
治安管理(專業代碼:680105)
治安管理專業是我院省級示范(重點)專業。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基層工作能力和各種治安案件、事件的處理和處置能力的應用性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有:治安管理基礎理論、治安管理勤務與手段、社區警務、治安秩序管理、危險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戶口管理、治安案件查處、安全防范技術、基層公安機關實習、社會調查等各種實踐活動。
2009年,該專業漢藏雙語考生50人(云南考生10人)。
法律事務(專業代碼:690104)
法律事務專業是我院重點專業,主要為公安、司法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培養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主要課程有: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商法、國際法、法律文書寫作、警察體育、車輛駕駛等。
2009年,該專業招生100人,其中普通類50人(省外15人);漢藏雙語考生50人(省外10人)。
刑事執行(專業代碼:690201)
為監獄及其他監管場所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素養,掌握相關法律知識,能夠勝任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工作和監所管理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主要課程有: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學、監獄學基礎理論、獄政管理、罪犯教育學、犯罪心理學、刑罰執行、獄內偵查、擒拿格斗、車輛駕駛等。
2009年,該專業招生50人(省外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