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4:45:29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2009年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概況
一、學校全稱:成都信息工程學院,英文譯名:ChengDuUniversi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原名成都氣象學院)
二、學校地址:
航空港校區: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經濟開發區學府路一段24號
龍泉校區:成都市龍泉驛區陽光城幸福路10號
三、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普通本專科。
四、辦學類型:以信息技術為特色,以工為主,工、理、管、經、文、法協調發展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辦學歷史:1951年建校,原部委屬高校,2000年劃轉四川,實行省部共建、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
六、我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招生計劃以當年教育部下達給各省(市、自治區)的我院招生計劃為準(詳見各省、市、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二章錄取規則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綜合擇優錄取:
(一)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二)學生進校后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非英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慎重考慮。
(三)男女比例:國防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下發的計劃執行,其他類別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體健康情況要求:國防生參加軍檢,其他類別考生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于相關行業對從業者的身高、體貌要求,報考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請慎重考慮。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體檢不合格者或體檢中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我院理工類專業對數理基礎要求較高,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時參考數學、物理等相關科目成績:報考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生物醫學工程、雷電防護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材料物理、微電子學、信息對抗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遙感科學與技術、應用氣象學、大氣科學等專業要參考數學、物理成績。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網絡工程、軟件工程、信息安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工程等專業要參考數學成績。
(六)藝術設計專業只招收藝術類美術專業考生。文化、專業成績合格的進檔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七)英語專業要求加試口語,英語成績原則要求達到滿分的70%。
(八)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一志愿錄取未滿,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各省(市、區)相關規定執行。
(九)進檔考生按總分順序,根據相關科目成績、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對于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
(十)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進校后學院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章收費標準及其它:(2009年收費標準以四川省物價局文件為準)
理工類專業:4900元/生·年;文管類專業:4400元/生·年
藝術設計專業:10000元/生·年
住宿費:1200元/生·年(四人間)
辦公電話:(028)85966378859668578596760585966177
傳真:(028)85966378
招生信息網址:http://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