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23:44:33成都學院
成都學院(成都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一、辦學屬性及層次
成都學院(成都大學)是一所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辦學體制,經過三十載的辦學歷程,已發展成為以工學、文學、管理學為主,理、經、法、醫、農、教育等九大學科協調發展,具有一定辦學規模的城市型綜合大學。
二、辦學地址
十陵校區: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金牛校區:成都市營門口花照壁街6號;新都校區:新都區新都鎮新軍街283號;文家校區:成都市文家場研井村;華夏職教培訓中心:成都市花牌坊街南熏巷25號。
具體就讀地點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準。
三、錄取規則及辦法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規定,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遵循擇優、公平和公正的錄取原則。
(二)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次投檔的學生,我校擇優錄取(如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德智體情況等);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的前提下,再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專業。
(三)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上,普通類實行分數級差的辦法,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級差不超過5分;藝術類原則上在填有該專業的志愿中按照專業填報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并參照相關科目的成績及特長進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所有已錄取的考生進校后原則上不調換專業。
(四)藝體類專業錄取原則為:美術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文化和專業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編導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播音主持、影視戲劇表演、舞蹈、音樂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照文化和專業的綜合成績投檔,錄取時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我校設置考點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同意的前提下,專業成績采用我校的校考成績,并按照藝體類專業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六)所有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
(七)對于符合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各類考生,我校錄取時按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規定辦理。
四、外語語種
英語、泰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五、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報考我校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新生入學三個月以后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報考我校旅游、酒店類專業的考生,為了畢業后能更好的就業,建議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考生不能錄取到學前教育、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建議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肝功能不正常考生慎報本校醫護學院的相關專業。
六、收費標準
嚴格按省、市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學費緩繳手續。
七、獎貸學金勤工助學情況
1、學校對高考成績優異的學生設有新生獎學金。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普通類本科考生,高考成績高出我校在當地錄取線五十分以上者,均有機會獲得新生獎學金。
2、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八、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成都學院(成都大學)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九、監督電話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
學校監督電話:028—84616009
十、招生咨詢及錄取查詢
考生和家長可通過電話、郵件、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咨詢。
招生咨詢電話:028—84616013郵編:610106
學校網址:www.cdu.edu.cn
E-mail:zhaoban@cdu.edu.
我校在錄取結束后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