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能源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4:42:23重慶能源職業學院
重慶能源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慶能源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代碼、校址
學院全稱:重慶能源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238
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學校
學院地址:重慶市渝州路79號(歇臺子教學區)
學院郵編:400041
二、學院基本情況
我院成立于2009年,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學院現有歇臺子和雙福兩個教學區。其中歇臺子教學區位于重慶市渝中區,占地400余畝,校舍10萬余平方米,實驗儀器設備總值3500余萬元,圖書資料23萬冊,教學用計算機500余臺,建設中的雙福教學區位于聶榮臻元帥的故鄉重慶市江津區,占地500畝。
學院現有師資300余名,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等)65人,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131人。師資隊伍中現有博士生導師7人,碩士生導師25人,1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多名全國知名專家教授。學院還從行業部門和企業聘請100余名高級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實踐教學兼職教師。
三、招生工作機構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領導和決策機構,院長任委員會主任。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四、招生計劃
經教育部批準,我院2009年在全國計劃招收高職(專科)生400名。我院在各省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為準。
五、錄取原則
(一)我院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調檔比例:根據本院在各省(市)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畢業,一般控制在120%以內。
(三)在同批次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高招辦可按第二、三志愿、平行志愿順序,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不設置分數級差。
(四)凡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
(五)考生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志愿投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全面考量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
(六)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七)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我院認定各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按各省(直轄市)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錄取。
(八)男女比例:我院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九)體檢標準:男生1米65以上,女生1米55以上,相貌端正。無傳染性疾病。
(十)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一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
六、收費標準
學費按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學院收費標準暫定:理科9300-9800元/學年;文理兼收9800元;藝術類11000元/學年(具體分專業學費標準見各省市招考信息報);書費500元/學年(預收、按實際書價收費,多退少補。住宿費500-1200元/學年。
七、獎貸助學金制度
學院設立各種獎學金,貧困生可以通過以下渠道申請資助:申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院獎學金(一等獎學金2000元/年,二等獎學金1000元/學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學年)、新生獎學金(標準為1000-3000元)、單項(專項)獎學金(200-2000元/項,次)、貧困補貼(貧困生活補貼200元/月,發放10個月)、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及其他資助(具體評發政策按教育部和學院文件規定執行)。
八、學歷證書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學院考核,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能源職業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九、申明
本院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工作。
十、招生咨詢
咨詢熱線:023—6857606668579099
學院網址:www.cqny.net
十一、章程解釋權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能源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