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33:04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
2009年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
二、學院代碼:13709
三、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性質:公辦
五、辦學層次:專科
六、學院地址:廣州市環市東路465號(校本部)
辦學地點:廣州從化市沿江南路302號(街口鎮海塱開發區)(簡稱從化校區)
七、招生計劃:
2009年計劃招生1800人,其中廣東省內計劃招生1700人,廣西、海南、江西、福建、新疆各招20人。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招生辦公布的專業目錄。
八、專業培養對外語語種的要求:
新生入學后,英語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其他語種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九、招收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招各專業均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考生身體健康要求:
除工商企業管理(旅游服務與酒店管理)、工商企業管理(酒店行政總廚)、藝術設計(餐飲藝術設計)這三個專業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沒有乙肝、大小三陽等飲食、服務行業所禁止的傳染性疾病以及男生身高≥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外,其他專業按省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工作意見》和廣東省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
十一、錄取原則與條件
1、嚴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在錄取過程中采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
2、投檔原則: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3、分數與院校志愿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志愿。我院嚴格按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檔案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不設分數級差。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已錄滿時,則依據考生的參考志愿作適當調整。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志愿和成績安排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不錄取未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
4、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考生文化課和術科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提前第三批專科A類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5、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處理辦法:承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但如果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我院不再給予加分優惠。
十二、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為:文史類專業5000元/年,理工類、外語類專業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9500元/年。
2.住宿費:普通宿舍:750元/年,學生公寓:1500元/年。
收費標準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為準。
十三、獎學助學辦法
對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除了可以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解決經濟困難,順利完成學業外。學院為了鼓勵學生好學上進,每年還會拿出一百萬元,設立“華光獎學助學基金”。基金中的一部分用于獎勵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為學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優秀學生“華光獎學金”最高獎勵金額為每人每學年人民幣6000元;另一部分用于開發近百個勤工助學崗位,讓學有余力的同學積極參與到學院發展和建設中來,同時也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
十四、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經過三年時間的學習,各門學科考試及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試及格,可獲得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實行雙證畢業。
十五、學院通訊地址
廣州校區:廣州市環市東路465號郵政編碼:5100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7693663020-87621457(兼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gzvtc.cn招辦郵箱:zsb137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