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0:46:12惠州學院
惠州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生源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惠州學院(國標代碼:10577)
2、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3、辦學性質:公辦
4、辦學類型:綜合性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6、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惠州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例者,授予惠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7、學院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演達大道46號
8、學院網址:Http://www.hzu.edu.cn
二、招生計劃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生源省招生辦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或瀏覽我院招生信息網站。
三、收費標準
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實行亮證收費,并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向考生公布。
四、錄取條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檔案資料真實、齊全,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各生源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體檢要求,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標準、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招生規定予以處理,直到取消入學資格。
五、外語語種要求:新生入學后,除日語專業外,學院以英語教學為主,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六、招生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七、錄取原則和辦法
1、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志愿專業,如不符合該專業條件要求或該專業招生計劃已額滿,則按第二志愿專業錄取,依次類推。
3、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對非第一志愿考生,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出檔先后,從高分到低分統一安排。
4、在總分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考試科目成績優異者。
5、體育、藝術類線上考生,以術科分為準,按出檔先后,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術科分相同,則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不錄取無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
7、屬政策照顧投檔的考生,視為線上考生同等對待。
8、屬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學院紀檢監察小組負責人的審查同意,則予以退檔。
(1)、思想政治表現、政審材料不符合有關錄取規定。
。2)、身體條件不符合專業要求,且不服從調劑。
。3)、總分較低,所報專業志愿額滿又不服從調劑。
八、助學貸款、獎、助學金與助困措施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九、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演達大道46號,郵編:516007
。2)、招生信息、錄取結果查詢:http://zs.hzu.edu.cn/
(3)、電子郵箱:zsb@hzu.edu.cn
。4)、招生辦電話:0752-2527803(兼傳真)
。5)、紀委、監察室電話:0752-2527276
十、附則
1、本章程適用于惠州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由惠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惠州學院招生辦公室
200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