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5-04-14 19:23:30網絡整理
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招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結合本校2025年高職分類招考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
第三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標識碼:4135012629)
2.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3.辦學性質:公辦
4.辦學層次:專科
5.學制:三年
6.校址:
思明校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體育路61號
翔安校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洪鐘大道4566號
概況: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隸屬于福建省教育廳,1920年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創辦,歷經集美學校水產科、集美高級水產航海學校、集美水產專科學校和福建省集美水產學校(國家級重點中專)等辦學階段,為我國最早培養水產航海技術人才的搖籃之一,是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福建省文明校園、福建省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職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現代職業院校、福建省創新創業創造教育示范院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福建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思明和翔安兩個校區,占地800余畝,現有航海學院、海洋生物學院、海洋機電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國際商貿學院、海洋文化與旅游學院、海洋工程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學校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記“春風化雨桃李滿園”的殷切囑托,弘揚嘉庚精神,秉承“誠毅”校訓,深化改革創新,突出開放融合,著力為海洋強國、海洋強省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創新創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技術技能人才和社會培訓、應用技術研發、文化傳承與創新等多樣化社會服務,為把學校建設成為高水平職業教育類型特色海洋大學,實現校主陳嘉庚先生“開拓海洋、挽回海權、培育專才”的建校初心而努力奮斗。
第二章錄取
第四條2025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五條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第六條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
第七條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特殊群體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第八條2025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第九條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后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隱瞞自己身體重大疾病的,如患有嚴重心臟病、尿毒癥、重癥癲癇、精神病、抑郁癥等等,考生在校期間若產生意外情況,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報考航海技術專業和輪機工程技術專業,未來想從事船員職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21)的標準,其中報考航海技術專業,未來想從事船長和甲板部值班船員崗位的考生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9(0.8)及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60厘米;辨色力正常,無復視。報考輪機工程技術專業,未來想從事輪機部值班船員及無線電操作人員崗位的考生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55厘米,無紅綠色盲,無復視。未來無意愿從事船員職業者,不受此條款限制。
報考食品智能加工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分析檢驗技術專業的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無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
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學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核定標準執行,學費為6000元每生每學年。住宿費按照閩價費〔2012〕567號、廈發改收費[2017]170號、閩價費〔2007〕75號等文件規定的學生公寓分檔收費標準執行。
翔安校區:1-9號樓學生公寓(6人間)870元/生年。
思明校區:1號、3號、4號、5號樓學生宿舍(7-8人間)
550元/生年;2號、6號樓學生公寓(7-8人間)650元/生年。
學生學費、住宿費退費按《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費、住宿費收繳管理暫行辦法》(廈海職院﹝2023﹞9號)規定辦理。
第四章獎助措施
第十三條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學習刻苦成績優異,綜合素質優秀的學生進行獎勵,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嘉庚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等。
第十四條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已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金、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金和求職創業補貼、醫療補助以及社會力量提供的各類獎助學金等較為完整的學生資助體系,承諾“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五條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同學,國家施行學費補償和減免的資助政策。
第五章外語語種要求
第十六條考生錄取后,學校以英語語種安排公共基礎外語教學。
第六章學歷文憑和待遇
第十七條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學歷文憑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相同,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在學費、學籍管理、“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也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十八條學校鼓勵畢業生報名參加考試升入相關本科學校學習,并積極為考生創造條件。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被學校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間和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一致。
第二十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錄取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監督電話:0592-7769307。
第二十一條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
聯系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洪鐘大道4566號
郵編:361100
聯系電話:0592-7769322,0592-7769288傳真:0592-7769288
E-mail:zsb@xmoc.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xmoc.edu.cn/
學校招生辦網址:http://zs.xmo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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