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2025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2025-04-02 14:55:10網絡整理
汕頭大學2025年設計學類專業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學,也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
學校圍繞“有志、有識、有恒、有為”的育人目標,堅持以學生為本,實行國際基準學分制,實施英語提升計劃,持續進行大學管理體制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已發展形成了從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學校辦學水平得到國內外認可,知名度越來越高,國際影響力持續擴大,多次入圍世界權威大學排行榜,連續進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關排名,2024年世界大學排名中居中國內地高校并列第52位。
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擁有一支來自國內外著名高等學府知名教授及設計界著名設計專家組成的教學團隊,同時,不斷邀請和引入國際上從事不同文化創意產業的專業人士、著名設計師、藝術家進行工作坊講學以及各專業的藝術、設計課程授課,分享他們的成功經驗和優秀案例。通過利用多媒體技術,進行跨文化、學科教學,輔以嶄新靈活的教學方式,激發學生的創意思維及自主性,注重、鼓勵學生將學習融入生活并密切關注藝術設計學科的前沿發展。
學院著重提供各項優質、專業及多元化的藝術與設計課程,本著以專業技藝與人文科學并重的宗旨,融合中華文化與世界新觀念為基礎,發展以啟迪創意為本的藝術與設計專業教育,倡導學生發揮個人創意思維,擴展知識領域,提高文化素質。學院每年舉辦多個不同主題的國際研討會、國際藝術與設計作品展覽,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使其了解國際藝術新思潮及當代文化科技的最新發展,從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獨當一面,推動創意經濟拓展的藝術與設計專才。
學院現有一級學科碩士點設計學及專業碩士點美術與書法、設計,開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和藝術設計學等六個本科專業。
二、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專業方向培養目標
視覺傳達設計
以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培養總目標,秉承“心手合一”的培養特色,重點培養學生具備國際視野與創造性思維,在設計實踐、設計理論、設計策劃、設計管理與設計研究方面具有較強能力的中堅人才;培養能在企事業、院校從事視覺設計、品牌建設、包裝開發、新媒體傳播、信息傳達等相關工作,適合互聯網經濟時代就業創業需求,能夠將技術、媒介與藝術進行深度融合,適應社會高速發展的創新型設計人才。
產品設計
培養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職業操守、科學素養、國際視野、哲科思維能力,能夠獨立進行工業產品研究和開發的創新拓展型人才。
公共藝術
培養具有全面的專業素養與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的創新型卓越人才,能夠通曉公共藝術理論、可以勝任公共藝術創作、公共空間設計、藝術項目策劃與藝術管理等工作。
數字媒體藝術
以“藝科融合”為核心特色,致力于培養具備國際視野、職業操守、創意思維、審美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高素質、創新型專門人才。通過系統學習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知識、交互設計技能和用戶體驗思維,學生畢業后能夠服務于數字創意戰略性新興產業,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數字服務與數字娛樂領域從事設計、策劃、管理或研究等工作,以滿足國家對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求。
環境設計
培養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科學的理性精神、專業的審美判斷、系統的環境設計專業知識,掌握相應的設計思維、設計表達、語言溝通能力,能從事設計項目的組織、承擔項目設計以及專業相關基礎研究工作,亦可自主創業,從而成為適應國家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多種需要的高素質、創新型設計人才。
藝術設計學創意產業策劃與管理秉承“建立自我,追求無我”的育人思想,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主動適應國家發展需要的、具有文化自信的、具有社會責任感、前瞻理念和國際視野的、具有學術研究能力和項目實踐能力的、既懂藝術設計又擅策劃管理的復合型應用人才。
三、招生計劃
2025年汕頭大學設計學類專業計劃面向廣東、江蘇、浙江、湖北、山東、廣西等省(區)招生。招生專業名稱及計劃數以各生源省(區)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四、報考資格
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規定條件,非色盲的美術與設計類考生。
五、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
考生必須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和各省(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一考試。專業考試成績認可各省(區)統考專業成績,不再組織專業考試。
六、錄取規則
專業錄取規則是: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出檔的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統考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有關省(區)規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錄取模式的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其戶籍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1.學費:每學年1萬元。
2.住宿費:900-1800元/學年。
九、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汕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汕頭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十一、本招生簡章如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則以上級規定為準。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招生就業處和學院承辦。
十二、咨詢及聯系方式
1.汕頭大學招生就業處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郵政編碼:515063
網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6503666
聯系人:陳老師
圖文傳真:0754-82510510
E-Mail:o_zsb@stu.edu.cn
2.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聯系方式:
網址:http://www.ckad.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6502845
聯系人: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