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2024-08-26 09:54:47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規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注冊地址:拉薩市城關區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號。院校國際代碼:12481。
第三條辦學類型:公辦
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位于拉薩市城關區蔡公堂街道拉薩市城關區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號。是西藏自治區唯一一所培養基礎教育師資的師范院校,也是拉薩市唯一一所高校,學校前身為拉薩市文教局1964年創辦的“師訓班”。1975年8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拉薩市師范學校.經過30多年的持續發展,2006年2月14日,經國家高校設置委員會批準,升格為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遷至現址。
學校占地512.5畝(預留地100畝)。建筑面積20.1萬平方米。教職員工387人,其中專任教師314人。專任教師中,教授15人,副教授69人;碩士165人,博士7人。學校下設15個二級機構,其中管理部門6個,教學系部7個,教學輔助單位2個。學校主要任務是立足拉薩,面向全區,為全區培養基礎教育發展需要的專科層次的小學、幼兒師資,承擔全區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中小學校長及其他教育管理干部的在職培訓和提高的重任。
第四條我校招生計劃是貫徹落實教育部、區市黨委、政府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部署要求,堅持統籌入學機會與公平,以社會需求與就業為導向,結合學校辦學資源的實際,統籌、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二級系部主任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審核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工處招生就業辦是學校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本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同時結合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來源計劃經教育主管部門、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我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2024年我校普通專科招生計劃2000人,面向廣西、四川、云南、陜西、山西、山東、安徽、甘肅、寧夏、貴州等10個區外省市和西藏自治區區內投放;專項計劃有面向西藏邊境縣高中畢業生專項計劃,專項計劃只面向西藏自治區區內投放。(具體見《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我校在區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計劃,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要求屬于普通高職專科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