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藝術學院2024年本科校考專業招生簡章(2)
2024-07-01 17:23:31山東藝術學院
五、校考專業錄取辦法
(一)錄取原則
在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考生志愿、校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二)關于破格錄取
校考專業按照錄取原則進行正常錄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計劃,啟動破格錄取方案。破格錄取不單列招生計劃,不預留招生計劃,正常錄取能完成計劃的招生專業不再進行破格錄取。
1.雕塑專業破格條件及破格錄取辦法
在考生所報雕塑專業錄取名額未滿的情況下,校考專業成績位于雕塑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數向下取整)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5%(小數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錄取。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破格條件及破格錄取辦法
在考生所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取名額未滿的情況下,校考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錄取。
破格錄取名單將在錄取結束后,通過本校招生報名系統在該專業合格生源范圍內公布。破格錄取名單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向本科招生辦公室實名提出,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或作弊等行為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不再遞補錄取。
備注:
1.在錄取過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現校考專業成績并列現象,將按照以下錄取原則執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課相對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2.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校考藝術類專業。
六、其他
(一)凡報名參加學校2024年本科校考專業考試者,均視為已詳細閱讀了本簡章內容,并充分理解及認可本簡章中所述的各項要求、考試方式、錄取原則等有關規定。
(二)考試各環節出現違規作弊行為的,視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
(三)新生入校后必須接受學校組織的材料復核和專業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明顯的考生,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對涉嫌犯罪的,學校將及時報案,并配合司法機關處理。
(四)文化考試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國際藝術交流學院中韓相關項目的專業除外),請考生斟酌。
(五)我校將在本科招生信息網站(https://zsbgs.sdca.edu.cn)適時發布聯考專業、統考專業及普通類專業相關招生信息,考生如需咨詢,可致電:0531-86423303、86423300。紀檢監察部門受理招生考試工作期間的信訪舉報,對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六)簡章發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政策調整,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七)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辦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詢機構,未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校外人員代為發布招生廣告、宣傳資料或代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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