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4 17:19:38湖南工程學院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院按照各省指定的錄取批次和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學院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
第十六條學院英語專業統考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統考外語語種,但學院公共外語課程實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應慎重填報志愿。
第十七條學院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未能被錄取并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符合條件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計劃將征集志愿。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分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院招生專業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學院的藝術類專業包括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第十九條鑒于報考獨立學院考生最終就讀的不確定性,為避免浪費學院的招生計劃,學院會電話聯系投檔考生,征詢就讀意見,考生在學院所屬批次錄取期間務必保持高考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通訊的暢通,表達真實就讀意愿方可錄取。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學院宏觀控制轉專業計劃,專業轉出和轉入學生的數量原則上分別控制在該專業年級在校學生總數的20%以內。
第二十一條學院設置了獎、貸、助、勤等多渠道較完善的資助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院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學院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體及心理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書院路17號
郵政編碼:411101
招生咨詢電話:0731-58688318(兼傳真)、58688322
招生咨詢郵箱:511165277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hnieyy.hnie.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5868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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